福建最後的小腳女人村,竟還有13名老婦人沒有放腳。(取自騰訊網)
小腳繡花鞋。(CFP)
家住福建連江縣的小腳老太太,在村中鄰里陪伴下看雜誌。(中新社資料照片)
古人為女子纏足舊風俗早已廢除,但福建福州市最東部,距離台灣馬祖島僅500公尺遠的連江縣苔菉鎮北交村,竟還有13名高齡老婦人沒有放腳,她們依舊有著「三寸金蓮」,日常生活也行動自如。
3歲開始纏足的林美鳳,16歲作為童養媳嫁給了村裡最能幹的漁夫,當時流行比誰家女兒腳裹得最小,成年後就最多人上門提親。在苔菉鎮,小腳女人由於纏腳無法務農及走遠路,多數人沒離開過苔菉鎮,有的甚至從沒出過村子。
後悔過去沒放棄纏足
此外,北交村並不富裕,村裡的裹腳女人均為福州長樂和連江其他村嫁進來的童養媳,而當時娶童養媳的標準就是比小腳。
中共建政後,讓女人放腳,一批人開始放棄纏足。但當時30多歲的林依姐卻無法接受這種「新潮流」,深怕會破壞原有的生活。她跟一群姐妹到山區避過風頭,回到村裡成為最後一批的裹腳女人。
「後來,只要別人看我的小腳一眼,我就懷疑他們要強迫我解開,從小裹習慣了,放開了反倒不知怎麼生活。」另一位小腳老婦陳木楠也曾放棄過,但放足後卻腳掌腫大,無法行走,只得又纏回去,「現在很後悔,當時不應該纏回去,再堅持一下,也許就好了。」
只能穿兒童大小皮鞋
有趣的是,村裡的吳姓望族,家中小女兒受過教育,不顧家人反對,毅然解開纏腳布,成為村裡少數的「新女性」。但當時已40歲的她,小腳早已成形,放開裹腳布後,腳沒有變化太大,很難買到皮鞋,只能穿兒童皮鞋。
過去的女孩通常在5、6歲時開始纏足,其方法是用長寬分別是3公尺、10公分的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趾,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現在北交村的這些小腳老婦人,腳形就像一般人踮著腳在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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