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哈迪訴納吉,犯欺瞞刑罪!!

@ 2015-05-24

財政部早前改口指稱,一馬公司從蓋曼群島撤資後,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銀行的11億美元是「資產」而非現金。針對這種前後不一的說法,前首相馬哈迪今日直斥首相納吉欺瞞違法,需受到調查。

馬哈迪今日在其部落格一篇題為「納吉及謊言」中表示,也是財政部長的納吉早前在國會書面回答中指一馬公司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銀行的是「現金」,之後卻改口指是「資產」,顯然有意欺騙。

「這些隱瞞肯定是因為當中出現一些不妥或謊言。」

「在政府事務上隱瞞或掩蓋錯誤,已違反法律。我要提出的是刑事法典第218條文。」

根據刑事法典第218條文,公務員捏造虛假記錄或書寫,蓄意使人免受制裁或財產免受充公,屬於一項刑事罪行。一旦罪成,可被監禁高達3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財政部是於今年3月10日給行動黨靈北國會議員潘儉偉的書面回答表示,一馬公司把從蓋曼群島撤回的11億美元現金存放在新加坡瑞意銀行公司,不過,財政部在志期5月19日給予潘儉偉的國會書面回答改稱,一馬公司從蓋曼群島撤出的是「資產」,並交由一家新加坡銀行負責看管。

促警方刑事調查

「很明顯的,首相、政府官員、國行及一馬公司所指的現金,以及之後書面回答改稱非現金而是「文件」,這些通通都不正確。那些錯誤報告的人,都已違反刑事法典第218條文。」

「很嚴重的事情正在發生。政府關聯公司擔保的70億令吉債務已不知所終,而(有人)正努力的欺騙國會及國家。」

「這個案件含有刑事元素,警方需要調查,若這筆錢還是不能查到,那所有涉及者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斥納吉謊話連篇

馬哈迪(見圖)表示,納吉身為首相卻謊話連篇,令人非常傷心。

「第一個謊言是,一馬公司根本沒撤回任何現金。第二個謊言是,沒有任何現金存放進新加坡瑞意銀行。」

促解釋所存文件

馬哈迪也質問財政部,沒清楚解釋所謂存在新國銀行的「文件」,到底是什麼文件。

「新加坡瑞意銀行已表示,一馬公司子公司Brazen Sky所存放的文件造假。所以,納吉在第二份(給潘儉偉的)書面回答中所謂存放在新國銀行的文件,也不是真的。」

「新加坡瑞意銀行已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稟報,一馬公司沒有存放任何現金。」

「一般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將把這個資料報告給國行,而這些報告是受到國際埃格蒙特信息交流原則所保護,並在反洗黑錢法令(AMLA)第10條文受到保密。」

「從這來看,國行顯然已接獲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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