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領取福利局的援助金,身為4名子女的親生父親,17年來竟隱瞞生父身分,「屈居」當子女的「大伯」,日前更企圖繼續隱瞞身分,登報籌款作子女生活及教育費,終遭親人揭穿謊言。
走投無路編謊言
這名「生父變大伯」的為人父者認錯後坦言,並非存心欺騙大眾,而是在身無分文走投無路下,為了4名子女日後的生活費和教育費,才出此下策,編織謊言。
他這次站出來向公眾承認自己的過錯,也進一步揭發原來這個家庭,過去為向福利局申請援助金,一直來都是以單親家庭形式見人。
4名年齡介於10至17歲的子女,多年來竟也不知道,原來一直在家裡出出入入的「大伯」,其實就是自己的親生父親。
吉隆坡金魚村4名遺孤生父疑雲,昨晚終於真相大白,案中的「大伯」馮亞新承認,自己就是「侄兒們」的親生父親。
他聲稱並非存心欺騙大眾,而是在身無分文走投無路下,為了4名孩子日後的生活費和教育費,才編織謊言。
冀各界體諒
「我承認我撒謊,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大家體諒我的苦心,原諒我,我不能眼睜睜看著孩子被送進孤兒院,也不願把孩子交給岳母欠她人情,但我又沒有錢,加上福利局的事,唯有以『大伯』身分籌款。」
來自蕉賴金魚村的馮亞新,本月20日通過馬青聯邦直轄區州團團長周連瓊上議員召開記者會,指44歲的「弟媳」楊明君於7月1日心臟病發,加上「弟弟」馮亞興10多年前曾患精神病送院治療,留下4名遺孤由他這名「大伯」照顧。
當時他說,自己為了照顧4名「侄兒」,已暫停駕駛羅厘的工作,以至生活斷炊,故向大眾籌款,獲得熱心人士慷慨解囊,除了在經濟上支持他,協助償還拖欠數個月的租金和水電費,還送來許多日常用品、食品和建築材料等。
不久後,有關「大伯」是「親生父親」的流言蜚語四起,引起各造對「大伯」真實身分的猜疑。
妻謊報夫死申請福利金
「我沒有本事讓妻兒們過好日子,老婆講我死了,我能怎麼樣?」
馮亞新與楊明君結婚19年,兩人分別從事羅厘司機和打掃工作,收入很少,每個月都沒有多餘的錢儲蓄,生活吃緊。
更甚的是,他說妻子自孩子懂事以來,就教孩子稱他為「大伯」,他內心雖難受、疑惑,但自己沒能力讓妻兒們過好日子,便沒與妻子計較。
「叫著叫著,孩子們都習慣了,妻子更在10年前瞞著我向福利局謊報「丈夫」已死,申請福利金,我能做什麼?我沒有錢,唯有配合她。」
他說,之後他到怡保工作兩年多,期間也會回家小住,給妻子一些家用,但一家仍舊過著貧苦的生活。
馮亞新向讀者道歉
在「南洋報業基金」和《中國報》「慈愛人間」連日來的調查和熱心家訪下,「大伯」終於承認,自己其實是4名孩子的親生父親馮亞新,俗稱「阿成」!
他週一晚誠心向廣大讀者道歉,指本身是為延續享有妻子10年前向福利局謊報丈夫已死而取得的福利金,加上妻子突然離世,他逼不得已停工照顧孩子,收入中斷,才編織謊言,冀籌款應付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馮亞新堅持,孩子們一直都以為他是「大伯」,聽從母親的話,以「大伯」稱唿他。
不想子女進孤兒院
馮亞新在外生活多年後,日前終回到蕉賴工作,以為一家6口可重聚,孰知妻子突然離世,除了4名孩子的生活費,還面對數個月租金和水電費的欠債,令他不知所措。
「我試過向岳母求救,但卻被她奚落,我的心多難堪?我不要欠她人情,但又不想把孩子送去孤兒院,而身在太平的母親年事已高又中風,我唯有出此下策。」
他說,除了謊報自己的身分,其它事皆是事實,希望讀者見諒,且他說隔壁鄰居其實知道「真相」,為了孩子才沒拆穿。
「我真的很感謝幫助過我們的人,現在只能既來之,則安之,等情況穩定後,我會繼續工作。」
另外,馮亞新指本身只有抽煙的習慣,並不好酒、吸毒和賭博。
次子:剛剛才知他是生父
老二馮俊傑說,自己是在週一才知道「大伯」其實是「生父」!
他說,一直以來,他都不確定大伯就是父親,記憶中,他是在8歲開始才認識大伯,當時母親也「吩咐」他說那是大伯。
「至於8歲以前的事,我記不太清楚,而大伯在週一開記者會前,向我們承認是他是我們的父親。」
記者感覺馮俊傑並不想多言,想進一步與老大馮俊華交談了解詳情時,後者並不願意上報,所以結束了採訪。
此外,馮俊傑對公眾人士的善心舉動感到非常感激,指新聞見報後有許多人帶了很多食品到家探訪,還捐助現金協助他們一家度過燃眉之急。
目前他們手上的現款有3000令吉,由馮俊傑當起小管家掌管財務。
王賽芝:是否續發福利金
須先評估經濟能力
獨家報導:丘惠萍
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副部長拿督王賽芝說,該部及福利局需要查核4名孩子的報生紙及查證馮亞新的身分,鑑定他確實是4名孩子的親生父親,包括評估其經濟能力後,才決定是否繼續發出福利金。
她說,儘管4名孩子的已故母親當初以「丈夫已死」為由,向福利局申請孩童福利金,孩子的親生父親事後也沒有通知福利局指妻子已病逝,兩者的舉動都有欺騙之嫌。
但她聲稱,福利局仍會以孩子的福利為依歸,當下提供適當援助,先解決孩子生活的燃眉之急。
王賽芝是針對金漁村4名來自貧窮家庭的孩子,父母涉嫌欺騙福利局,申請及領取孩童福利金一事,接受《中國報》記者電訪時說,福利局的宗旨是除貧濟困,家庭月入760令吉以下者都可申請福利援助,祇要符合條件(證實貧窮),當局也會批准申請。
她不明白,楊明君(女方)當初為何要謊報丈夫去世,申請孩子福利金。祇要是貧窮人士,無論申請人是否來自單親家庭,當局都會提供援助。
針對當局會否採取法律行動追究馮亞新(孩子的親生父親)時,王賽芝說,該部門需深入探討。但福利局每6個月都會重新評估及更新資料,避免受益人去世後,家屬沒有通知福利局。
她也促請公眾人士,若家有人者接受福利局援助,一旦當事人逝世,需攜帶其死亡證書向福利局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