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訊)警隊驚爆輪姦醜聞!
3名警員日前扣查一名無法出示護照正本的少婦時,被指在警局的休息室內輪姦該名少婦,相關3名涉案警員較後已被逮捕,延扣7天查辦!
少婦在被扣查帶返警局前,同在現場的一名華裔德士司機曾企圖協助,但他聲稱,在與警員理論時,混亂中額頭遭劃傷。
警隊高層在接獲這項投報後大感震怒,檳州總警長拿督阿都拉欣副總監矢言,警隊絕不包庇涉案的警員,他也證實3人目前已被停職查辦。
警指給錢才放人
這起醜聞是於昨日上午7時許發生在檳城的北賴警局,受害少婦西蒂米瑪娜(25歲),已婚及育有1名小孩。
她今日向馬華大山腳區會主席劉一端投訴,並召開記者會講述被輪姦遭遇。
她於本月9日清晨6時20分,在北賴美嘉廣場附近乘搭一輛德士擬返鳳凰花園時,被1輛巡邏警車攔截。
警車上的警員指示她出示身分証或護照時,她因只帶著復印本的印尼國際護照,結果當場就被押返北賴警局。
她說,在北賴警局時,除了警車的2名警員,另外有2位在服務櫃檯值勤的警員。
她說,在接受其中1名巡警盤問時,曾向對方求情,要求釋放,可是該名警員卻說:「需要很多錢才能被釋放」。
她說,因當時身上沒有錢,就很坦白告訴警員說沒有現錢,不料該名警員便要她「服務」在警局內的4名警員。
她說,其中1名警員先拉她進入警局內的休息室,脫下制服,將她強姦。
過後,另有2名警員輪流上陣將她強姦。她回家後心有不甘,決定報案揭發遭遇。
受害者被逼口交
3名警員不只輪流強姦少婦,也強逼她逐一為他們口交,令少婦身心受辱!
據了解,該間警局內的休息室也有一張床,少婦被逼逐一與3人性交及口交。
3人在干案時都是身穿警服,並在脫下制服後才與她性交。
很痛苦但必須揭發
受害少婦西蒂米瑪娜(25歲)說,遭3名警員輪姦是一件很羞辱的事,她不想重提過程。
她說,身為一名女性,在無法反抗下遭人輪姦的遭遇是多麼痛苦。
她說,更何況是在保護人民安全的警察局內被警員輪姦,此事若沒有勇敢站出來揭發,相信以後,有可能會有更多女子也遭受到如此被輪姦下場。
她說,在她被警員輪姦之前,曾聽過有一些同鄉也是被警員性騷擾,她希望同鄉們若有面對此遭遇,應該提高警惕和勇敢揭發。
被捕時坦言沒錢只有肉體
少婦說,她被捕時身上沒有現錢,所以很坦白告訴警員說:「我沒有現錢,只有肉體而已」。
但她想不到,負責問盤問的警員卻要她服務在場的4名警員。
少婦被輪姦後,由一名警員「護送」回家,途中她被「勸告」將遭遇保密。
對方也要求她不要報警。
德士司機與2警理論受傷
載送受害者回家的德士司機陳桂成(51歲)與2名警員理論時,額頭被劃傷。
他曾想要協助少婦,混亂中卻與警員發生衝突,最後眼睜睜看著少婦被帶走。
馬華大山腳區會主席劉一端對3名身穿制服警員在警局休息室內輪姦印尼少婦件,感到遺憾。
他說,不管受害者是否涉及罪案,身為警員更不可在警局內作出禽獸行為。
他說,接獲受害者的投訴和求助後,週五陪同受害者到威中縣警察總部報案,同時也致電給檳州總警長要求介入調查。
他說,週五晚上7時許,受害者在女警長帶領下到醫院檢驗,晚上11時獲釋。
此外,週六中午12時,涉及這起輪姦案的3名警員已被押上大山腳推事庭申請延扣至本月16日,共7天查辦。
3人暫停職查辦
檳總警長下令徹查
(檳城10日訊)檳州總警長拿督阿都拉欣副總監說,警方已下令徹查警員涉輪姦案,並已交由檳州刑事調查組主任全權處理。
他證實,警方已指示將涉案的3名警員帶往法庭申請延扣,並引用刑事法典第376條文(強姦)調查。
他強調,檳警方絕不姑息及包庇涉案的警員,目前這3名警員已暫時被停職受查。
「一旦涉案警員被控上庭罪成,警方才會依據程序將他們革職處分。」
阿都拉欣今午接受記者電訪,詢及北賴警局內發生警員強姦印尼籍少婦案時,作出回應。
任何人牴觸刑事法典第376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最高30年和鞭笞。
3警員來自北賴警局
(北海10日訊)涉嫌輪姦少婦的3名警員,證實是來自北賴警局。
本報記者今午前往位於鳳凰花園的北賴警局視察時並沒發現異樣,當時只有3名華裔在警局內辦理交通意外的報案手續。
沒有人顧意回應相關案件。
據悉,該警局有兩批不同地區的警員值班,第一批警員是北賴區警員,第二批才是來自吉南三巴央(JUNJUNG)的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