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高度關注的警員在警局扣留室輪姦印尼少婦的事件,3名警員今日延扣結束,下午被控強姦及口交罪,3人不認罪後,各獲准以2萬5000令吉保外候審。
不認罪獲保外
3名年介21至33歲的被告,今午2時15分在3名警員的押送下,穿橙色囚衣乘坐警車抵達北海法庭,受到大批媒體追拍。
3人下車時為避開攝影記者的鏡頭,從下車至扣留室的過程一直彎身走路,更拉高囚衣遮臉。
被告沙希蘭南利(21歲)、聶辛末拉欣(33歲)及雷米達那(25歲)各面對兩項控狀。
首控狀指他們在11月9日清晨6時40分至7時30分之間,在北賴警局扣留所內強姦一名25歲的印尼女子,牴觸刑事法典376(1)(強姦)條文,一旦罪成將監禁20年及鞭笞。
次控狀指被告在同一地點時間,要求受害者為他們口交,牴觸刑事法典第377C違反自然性行為條文,罪成可被判最高刑罰20年監禁,以及另加鞭笞。
3名被告表示不認罪後,沙希蘭南利及聶辛末拉欣的代表律師巴拉日星,和雷米達那的代表律師安德尼要求保外候審,獲法官納比莎接納,但指示3被告必須每週到警局報到,至案件審完為止。法官也擇定於12月12日過堂。
印尼駐檳代領事蘇菲娜也到法庭旁聽。
印尼女子於10日召開記者會,聲稱於本月9日清晨6時,在大山腳乘德士時遭警方截停檢查證件,因無法出示護照正本被帶返北賴警局。在扣留室內遭警方要求性賄賂,期間還被逼為3名警員口交。
在女子報案後4小時後,3名警員當時被警方扣查至今天。
下月過堂
法官納比莎接受辯護律師的請求,但指示被告必須每週到警局報到,至案件審完為止。法官也擇定於12月12日過堂。
印尼駐檳代領事蘇菲娜今午也到法庭旁聽。
印尼女子於10日召開記者會,自稱於本月9日清晨6時,在大山腳乘德士時遭警方截停檢查證件,因無法出示護照正本被帶返北賴警局。在扣留室內遭警方要求性賄賂,期間還被逼為3名警員口交。
在女子報案後4小時後,3名警員當時被警方扣查,延扣至今天。
受害者下月12日供證
印尼駐檳代領事蘇菲娜透露,本案受害者將根據法庭指示,在12月12日宣誓供證。
她透露,受害者目前住在印尼檳領事館,健康良好,但心裡有陰影。
詢及受害者的返國日期,蘇菲娜說,胥視12月12日供証後再作進一步決定。
馬茲蘭:確保每週報到
被控警員不會畏罪逃
檳州刑事調查主任馬茲蘭強調,警方是一個紀律團體,3名涉案警員不會畏罪潛逃。
馬茲蘭被記者詢及3名被保釋出來的警員是否會在案件為結束前逃跑,他回應記者,警方是一個紀律團體。
馬茲蘭透露,3名涉案警員當中,33歲的聶辛拉欣是一名在警界服務10年的伍長,25歲的雷米達那及21歲的沙希蘭南利皆是實習警員。
警方會確保他們在這段期間,每週準時到警局報到。
劉一端:國際媒體關注
揭發案件未面對壓力
(大山腳16日訊)馬華大山腳區會主席劉一端聲稱,他揭發印尼女子被3名警員輪姦事件至今,並未受到任何方面壓力。
他今午也到北海法庭旁聽3涉案者被控。
劉一端也是大山腳國會選區國陣協調官,他說,在為少婦召開記者會後,隔天就接到很多沒出席記者會的英文及馬來文報章記者詢問有關新聞詳情。
他說,這起案件也引起國際媒體的關注,包括印尼及法國媒體。
他說,印尼女子的背景和身份並不重要,重點是3名警員的行為已違法,更何況發生在警局內。
他也希望政府能儘快審案,以還受害者尊嚴。
印尼使館:非常時期
不鼓勵女傭來馬
獨家報導:歐玉萍
(吉隆坡16日訊)印尼大使館發言人蘇里耶納指出,隨著發生印尼女子在大馬遭凌辱事件後,在這非常時期,印尼政府不會鼓勵該國女傭來大馬工作。
他坦言,印尼人民對有關事件非常氣憤,大馬政府雖已對此事發表聲明,但他們要的並不是聲明,而是行動。
他說,大馬法庭處理涉及外勞的案件時,的確非常有效率。他希望大馬當局在處理涉及印尼受害者的案件上也一視同仁,即加速審案,否則印尼人民會更氣憤。
他說,大馬政府在調查印尼勞工遭欺凌案件時,一直與大使館保持密切聯繫,告知最新進展,包括警方昨天已逮捕在芙蓉性侵犯和虐待女傭的夫婦消息。
蘇里耶納接受《中國報》訪問指出,印尼政府並非繼續凍結女傭來馬工作,只是不鼓勵女傭在這段時間前來。
他說,這是因為《耶加達郵報》錯誤詮釋所致,印尼人力資源與移民部長慕海敏的原意只是不鼓勵印尼勞工,在近日來發生印尼女子受欺凌事件解決之前來馬。
他說,在印尼解除凍結女傭來馬,以及首批女傭抵步後,印尼女傭未有下文,主因是印尼仲介認為無利可圖,不想引進女傭,女傭也不想前來,原因是薪金低。
「相比新加坡月薪1000令吉、香港1500令吉和台灣2000令吉,大馬則只有700令吉,印尼女傭寧可選擇到其他國家工作。」
嘉燕蒂:嚴懲強姦印傭者
民政黨婦女組總秘書嘉燕蒂律師形容,印尼女傭遭強姦案有損大馬形象,涉及者應受嚴厲譴責。
她今日發文告,對案中印尼女傭受害者面對的恐怖經歷,感到同情。她也響應印尼政府唿吁,代表民政黨婦女組唿吁政府應儘速徹查有關案件,確保涉案的強姦犯面對審判,並為他們所犯下的罪行得到刑罰,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她說,警察涉及暴力、濫權及過度使用武力的事件週而復始地發生,說明現在更需設立獨立警察投訴與行為不檢委員會,監督警員的操行及聽取針對任何一位警員的不當行為及失職的投訴,甚至是調查涉及警員所造成的死傷事件。
強姦案處理手法受非議
專門處理外勞問題的北部移民與難民網絡(JUMP),非議政府處理印尼女子遭3名警員強姦案件的手法。
該組織代表史丹尼蘇哈加認為,大馬政府似乎在「做戲」,企圖令印尼政府相信大馬政府認真看待這起強姦案。
他對網絡媒體說,馬來西亞的國際形象已受損,外勞更以「暴戾」來形容馬來西亞人。
他說,他到柬埔寨、印尼或印度鄉區時,不敢表明是來自馬來西亞,以免被綁架或被殺。
「顯示外勞因為他們本身或家人被虐待,非常不滿馬來西亞人與政府。」
留印學生冀不影響兩國關係
(耶加達16日訊)印尼馬來西亞留學生協會希望,過去發生印尼女傭被凌虐及侮辱事件,不會影響馬印兩國子民的關係。
不過,該協會促請大馬政府,嚴懲涉及強姦印尼女傭的人。
他們希望印尼民眾,特別是在大馬留學的學生及人士,勿將上述事件,認定為大馬人民的行為都是如此。
該協會主席阿末納比亞接受「馬新社」訪問時說,警員對印尼女子的凌虐事件,是沒有人性的行為,無論是任何國籍的人,都應受到執法單位的嚴懲。
他說,大馬執法單位應馬上著手調查,將涉案者控上法庭。
「據了解,共發生2宗涉及印尼女傭被強姦的案件,但警員涉案則讓人遺憾,因為警員是紀律部隊及執法人員,理應要有保護民眾的安全。」
耶加達第一電視追蹤報導
滿意馬警方辦案效率
獨家報導:黃匯婷
(北海16日訊)3名警員被指在警局內輪姦印尼女子案引起印尼媒體高度關注。印尼耶加達第一電視(TV One)電視台記者托比指出,相比過往的案例,大馬政府這回確有加速查案工作,辦事效率令人滿意。
3名警員延長扣留期限至今日截止,約15家本地媒體及3家來自印尼耶加達電視台媒體,今早8時30分陸續抵達北海法庭守候,跟進此案。
雖然警方消息透露,指3名涉案警員將於今午3時才被控上北海法庭。然而,媒體擔心警方採取掩護手段,一早就紛紛守在庭外。
托比說,此事激怒印尼人的情緒,尤其在警局內輪姦該國女郎,令印尼人民覺得受辱。
「此事被揭發後的第二天,印尼人民已走上街頭抗議。」
他說,隨著大馬政府的誠意表現,令人民怒氣逐漸平息。尤其這幾天,大馬政府關注此案,進行調查工作。
托比希望此案儘快完成調查工作,涉案警員早日受到懲罰。
除了印尼耶加達第一電視(TV One)電視台,另兩家印尼電視台即Metro TV電視台及Trans TV也派員採訪。這3家私營電視台共派出6名記者前來報導。
25歲印尼女子茜蒂本月10日(週六)控訴,3名警員以她只有護照影印本為由,無法證明她的身分,把她帶返北賴警局。
在警局內,3名警員索賄不成,強迫她以性行為替代,並與另2名同事在警局內輪姦她。
每天2時段直播報導
Metro TV電視台特派記者黛絲指出,該電視台每天會有兩個時段,即當地時間早上11時30分及下午5時,針對此案展開現場直播報導。
她週一抵達檳州,至今已是第5天,連日來都全程追蹤報導。
她指出,他們會依案件進展而定,暫時無法確定返國日期。
她告訴《中國報》,受害者茜蒂目前獲得印尼駐檳領事館庇護。
「就算我們印尼媒體只獲准限時2分鐘的語音方式,了解茜蒂現在的情況,因當局拒絕媒體攝影及錄影。」
新聞背景
警局床上被逼口交性交
本案受害者於本月9日清晨6時20分,在北賴美嘉廣場附近乘搭一輛德士擬返鳳凰花園時,被1輛巡邏警車攔截。警員指示她出示身分証或護照時,她因只帶著複印國際護照,被押返北賴警局。
她說,在北賴警局,除了警車的2名警員,另有2位在服務櫃檯值勤的警員。她在接受其中1名巡警盤問時,曾向對方求情要求釋放,可警員卻說:「需要很多錢才能被釋放」。
她說,因當時身上沒錢,就很坦白告訴警員說沒現錢,不料該名警員便要她「服務」在警局內的4名警員。其中1名警員先拉她進入警局內的休息室,脫下制服強姦她。
過後另有2名警員輪流強姦她,也強逼她逐一為他們口交。
據了解,警局內休息室有一張床,她指3人在干案時都穿警服,脫下制服後才與她性交。她被輪姦後,由一名警員「護送」回家,途中她被「勸告」將遭遇保密,對方也要求她不要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