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人為何買不起房?讓專家告訴你真正的原因!

@ 2015-05-12

根據馬來西亞統計局官方網站上個月24號公布的報告,做為預示經濟體是否繼續成長的指標,最新2月份經濟先行指數(LeadingIndex)為0.9%(一般為2-4%);比較起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與2008年全球經濟危機,1997年10月份至1999年3月份為負數,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整整12個月為負數,預計我國接下來的經濟增長會很小。

美國的經濟先行指數一般在月中公布上個月的,譬如4月17號公布了3月份的經濟先行指數,比馬來西亞的4月24號公布2月份的快許多。因此,一些有能力的企業研究機構為了掌握先機,被迫自行收集數據製作經濟指標。

每個國家的指數組成元素不盡相同,基本上都環繞採購、庫存、訂單、消費人信心,以預警市場需求、經濟成長。

美國的該指數包括製造業平均每週工作量、製造商新增消費品和原材料訂單、工廠和設備的合同、訂單、貨幣供應量、股票指數、消費者信心指數等等。

此外,馬來西亞偏低的3.2%失業率和低通貨膨脹也使到經濟體系穩定。

大馬統計局的消費人價格指數則顯示,今年1-3月份的價格指數比2010的100基數僅增加到110.5,而交通降低7.6%、通訊降低0.9%。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會採納以上數據,但是我個人並不採信以上的價格指數。

政府應主動、及時的公布各種經濟趨勢數據、經濟活動的預警指標並做出深入淺出的說明,讓大小企業都能公平獲得經商決策所需要的信息,也讓普羅大眾充分瞭解我國的經濟現狀,並確保有關信息可信且貼近民生。我在統計局網站輸入查詢「可支配收入」,但是竟然沒有任何信息!

為何收入低下?

隨著消費稅在4月份開始徵收,各種調查都顯示中低收入人群都將被迫採取撙節措施(對高收入人群影響不大),而各行業商販由於本身也是消費人,為了應付整體生活費的高漲,除了消費稅價稅合一的增幅,也在其可控制範圍內儘量調高價格,所以其效應豈止於6%?

對我而言,消費稅不應該實施,因為絕大部分人民尚屬於低收入群體,只有約15%的勞力人口繳納所得稅。

第二季度開始,消費稅造成的國內生產總值增幅也需要被調整,以便體現經濟是否真正成長。4月28號首相在電視直播的政府轉型計劃(GTP)和經濟轉型執行方案(ETP)施政報告中列出成績表,最令人矚目的是——在5年內成功將大馬人民人均所得從2009年的7059美元增至2014年的1萬零426美元,成長了47.7%。

在中國,2014年人均所得超過1萬美元的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蘇、內蒙古、廣東和福建共8個省市。

1萬零426美元等於馬幣37530,平攤到12個月就是大約每個月馬幣3130。如果你是單薪家庭、兩個孩子,這樣的月薪只能掙扎求存。根據中國最近公布的各省區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數據,上海是每月14153人民幣,摺合馬幣8325。

雖說馬來西亞的每月收入3130包括城市與鄉區(還不算是扣除稅、公積金後的可支配收入),但是為何僅僅達到上海城鎮收入的38%?!

憑藉原本成熟和相對完善的政商體制、原本相對高素質的人力資源、原本維持國際水平的教育體系、豐富的天然資源,馬來西亞人理當獲得良好的生活素質,政客和「政聯」奸商怎能還藉腐蝕國家政治體制而持續壟斷國家財富,狠心的讓大部分人民掙扎求存?!

我1997年大學剛畢業後在銀行工作,起薪馬幣2000令吉,而目前銀行的大學畢業生平均起薪大約是馬幣2500令吉,成長了25%或區區的500元,但是一碟雜飯已經從兩塊半「成長」100%到5塊錢。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會相信GTP讓人均收入5年內增長了47.7%,總之我個人並不相信。

我國面對的一個非常嚴重的大問題就是收入水平低下;為什麼人民的收入無法實質成長、生活素質提高?

人民收入水平「居低不上」的問題癥結在於種族歧視政策。政治性種族政策發揮極致,延伸到「經濟種族隔離政策」(華爾街日報評論),破壞了國家體制。「任人唯種族」而不論績效導致國家競爭力下降、「扶弱政策」且不斷調低及格分數導致教育水平持續下降、種族化股權結構與政府工程導致資金與人才被迫出走或被高薪挖角、不思進取與能力欠缺導致經濟與產業升級停滯不前、體制腐敗導致投資裹足不前、人才流失導致創新緩慢等連鎖效應。

種族政策誤國誤民,導致全民收入水平低下,也試圖誤導特定群體以為這是為了其族群,殊不知這將帶領整個國家走向衰敗的深淵。

讓人民買得起房

收入低、房價漲,這導致許多人買不起第一間房子。建築業由於帶動建築材料、傢私採購等相關行業,對一個國家的經濟生產總值(GDP)影響巨大。

以中國為例,建築業的每10%滑落將導致國民生產總值的3%減低;因此,中國的房產價格不斷攀升,「打房運動」成效有限,因為被房地產「綁架」,怕影響GDP和就業。

基於對房地產升值的預期,加上銀行可以把房貸組合債券化來再融資(不過在巴塞爾協議III的新規定下將被制止),我國的銀行房貸多年以來都是提供100%甚至更高的借貸,而近來稍微降低到70-80%。國家銀行原本有規定,每月房貸攤還數額不得超過收入的三分一,以便保障有三分二的收入得以應付生活開銷;然而銀行一般上並不查核借貸者在各個銀行的總負債而變成形同虛設。因此,許多馬來西亞人每月把約近半數的可支配收入用來攤還各種債務。

允許輕易購買多套房產導致我國房地產價格不斷不合理攀升(一間50萬令吉的公寓相當於購房者的15年全部年收入),也製造了許多有資金進行團購的「炒房團」,通過大量採購不僅僅取得房價折扣、更由於他們短期升值後脫手的操作方式導致房價被推高,造成現在許多就業的青年人沒有經濟能力買房,違反了經濟自然原則。

上海幾個月前為了挽救房市,把第二套房必須有70%首付原來規定降低到60%。我認為,馬來西亞不僅僅需要強制銀行核實借貸者的總負債額,限定每月總攤還數額於其三分一月收入,更應該強制房產實名登記,也限定第二套房的首付為70%或更高,以達致社會公義,讓房價回歸合理的年收入——房價比例。

作者:周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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