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少年騎士被撞死案 判決出爐! 女司機無罪釋放
(新山28日訊)2年前轟動全國的「8少年騎士被撞死案」,女司機獲判無罪釋放!現年24歲的女司機沈可婷在事發後,因抵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可被判監禁最少2年至不超過10年,以及罰款至少5000令吉至不超過2萬令吉。沈可婷在首次面控時,針對上述指控表明不認罪,經過兩年多審訊後,最終獲得當庭釋放。(本報張來星攝)
推事基於沈可婷在事發時,被告有系著安全帶、沒有超速,而且也有使用公路的權利,宣判被告無罪釋放,並歸還駕照和1萬令吉保釋金。死者為莫哈末阿茲烈(14歲)、莫哈末沙魯(14歲)、莫哈末菲道斯(16歲)、法巫佔(13歲)、莫哈末阿茲哈(16歲)、莫哈末哈利德(14時)、莫哈末沙魯尼佔(14歲),以及哈察(16歲)。沈可婷於2017年2月18日凌晨3時20分左右,取道新山內環公路返回士姑來皇後花園住家途中,在靠近馬末尼亞穆斯林墳場處,撞向一群正在 路上騎著改裝腳車的巫裔少年,造成8名少年騎士死亡。
事發現場(檔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