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柔佛攜帶3件物品回新加坡,大馬「阿金」 被罰1萬2225令吉!

@ 2019-10-26

據聯早網報導,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因攜帶3件金飾入境卻沒有申報,企圖逃繳消費稅,被罰4075元(約1萬2225令吉)。

根據新加坡關稅局昨晚(10月25日)發布的面子書貼文,這起事件發生在星期二(22日),地點是在兀蘭關卡。

馬來西亞籍男子攜帶3件金飾入境卻沒有申報,被罰4075新元。(取自新加坡關稅局面子書)

涉案男子持有新加坡工作準證,他在入境時,被官員發現沒有申報自己身上攜帶的3件金飾而被逮,並被令支付4075新元的銷案罰款(composition fine)。

在新加坡關稅法令下,沒有如實申報消費稅,可面對高達漏稅款額的20倍銷案罰款,或被提控。

出國少過48小時的新加坡人或抵境的外國旅客,消費稅免稅限額是100元(約300令吉);離境至少48小時者,消費稅免稅限額則是500元(約1500令吉)。

機組人員和工作準證、就業准證、學生證、家屬證和長期居留准證持有者,並不能享有免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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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柔佛巴魯攜帶4袋物品回新加坡,女子被罰款6300馬幣!

導語:根據關稅局條例,出境超過48小時者,凡購買回國的物品、紀念品、禮品和食品總值超過500元(1500令吉),就必須繳交7%消費稅。若出境少過48小時,免稅限額則是100元(300令吉)。免稅物品也只供個人使用,不允許作為商業用途。

(新加坡6日訊)女郎疑貪小便宜,從柔佛巴魯攜四套窗簾捲簾組合入境,卻以半價申報,通關時被識破,被罰款2100元(6300令吉)。

關稅局昨天傍晚通過面子書貼文指出,一名女郎最近帶了三套窗簾以及一套捲簾組合入境,在關卡申報價格時卻以半價謊報,以為能夠瞞天過海,不料當場被識破。

女郎因小失大,因謊報入境物品價格,被罰款2100元。

女郎謊報窗簾價格被發現,遭當局罰款。(取自關稅局面子書)

當局指出,無論是在兀蘭關卡或大士關卡,窗簾和捲簾都是旅客最常壓低申報價格的家居用品之一。

當局也指,申報時故意壓低商品價格,一半都是為了商業用途要將物品入境,提高盈利。

關稅局強調,公眾入境時有責任如實申報所帶回的物品以及準確的關稅金額。

根據關稅法令,若任何人被發現沒有如實申報,可面對10倍逃稅金額的罰款,或被起訴。

總值超過500元物品

須繳交7%消費稅

根據關稅局條例,出境超過48小時者,凡購買回國的物品、紀念品、禮品和食品總值超過500元(1500令吉),就必須繳交7%消費稅。

若出境少過48小時,免稅限額則是100元(300令吉)。免稅物品也只供個人使用,不允許作為商業用途。

消費稅免稅限額並不適用於jiu精、菸草以及商業用途商品。

另外,工作準證、學生證、長期居留證等持有者也不能享有消費稅免稅限額。常發生逃稅案件

旅客購買名牌包逃稅案件屢見不鮮,去年就發生至少兩起。

去年初一名42歲女郎到法國瘋狂大掃貨,買下近47萬元(141萬令吉)名牌貨,在入境時遭攔下,謊稱無物品申報,被關卡人員發現,最終被判罰款3萬2000元(9萬6000令吉)。

去年6月一名25歲獅城女郎帶著10個名牌物件通關,卻走向無申報的關卡綠色通道,以為能瞞天過海,也被罰款5500元(1萬6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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