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將協助涉嫌在台殺害女潘曉穎的陳同佳來台投案,遭陸委會拒絕,引發議論,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指出,台灣是有政府的國家,陳同佳投案與否應建立在正式的司法互助,他也在臉書發文指香港人殺了香港人,現在人在香港監獄,香港政府之前不辦,突然之間態度一變,說要送來台灣,這非常詭異,陳同佳若在香港出獄了,不留在香港過自由日子,卻說要來台灣面對殺人罪的審判,這不符合人性,也不符合常情。
新黨提名副總統參選人律師陳麗玲針對蘇貞昌的說法,質疑蘇貞昌「真的當過律師嗎?」
士林地檢署在去年12月已經依據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5條規定案件由犯罪地管轄原則,對陳同佳發布通緝令。今年2月13日,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蔡秋明說,香港和台灣的法制有別,對於香港的立法措施不便評論,但肯定這是一個進步的立法,基本上樂觀其成。意思是對當時推出的逃犯條例修正案持肯定態度,希望修法後,能將陳同佳送到台灣受審。
怎麼,現在因為反送中引發香港大亂,對民進黨選舉有利,可以順道抹黑一國兩制,所以學法律的蔡英文、蘇貞昌、徐國勇、蔡清祥全部的法律見解都跟發布通緝的士林地檢檢察官不同了嗎?有本事請蔡英文下令撤銷通緝,那台灣司法就跟這件事沒關係!要不然,蔡英文為了選票考量,口口聲聲所謂的司法改革,人權正義,所謂的顧主權、所謂的管轄原則,包含今天出席世界人權聯盟第40屆大會上的致詞,就是個屁!陳麗玲文末標註 #潘曉穎跟她腹中胎兒的人權何在 #反送中 #陳同佳
新黨提名副總統參選人律師陳麗玲。取自臉書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