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看到一段視頻,一個十一二歲的的小男生撕扯他媽媽的頭髮,拳打腳踢讓媽媽給他買手機…。
下面評論大都是同情這位媽媽,指責這個男孩子,都認為就是平日裡太慣著了。
換個說法,就是這位媽媽平日裡對孩子太溺愛了。父母溺愛孩子,我想不是個別現象,但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父母給孩子健康的愛,一定不是溺愛,父母給孩子健康的愛應該是「真愛」。
精神分析心理學認為每一個人都會把幼年時期和父母相處的模式內化為自己的內在關係模式,在成年之後與別人建立關係的時候,就會下意識的把這個關係模式投射出去。
父母在與孩子相處的時候,也會下意識的把自己的內在關係模式投射到自己和孩子身上,比如我們經常會聽到這樣的話:等我有了孩子,我一定要對他好,給他最好的。
當一個人這樣說的時候,自己內心其實就已經有了一個既定的關係模式:一個對孩子不好或者不夠好的媽媽(爸爸)和一個想要被滿足的孩子。
我的一個來訪者就屬於這種情況,從小母親就離開了她,由父親帶著長大,父親由於要維持生計,所以絕大多數時間都不和她在一起,就把她寄養在幾個姑姑家裡。
就這樣長大的她嚴重缺愛,結婚之後,有了自己的孩子,她就想極力的滿足孩子,對孩子好。
幼年時期的自己缺乏父母的愛與陪伴,所以她渴望能有一個能給予她無微不至的關愛的父母,這成了她的內在關係模式。
當她有了孩子之後,她就把這樣的關係模式投射到了自己和孩子身上,所以她認為孩子就如同那個當年幼小的自己,他渴望愛,渴望被滿足。
心理學家認為按照孩子的需求,給予積極的關注才是「真愛」,而父母自以為是的給予孩子過度滿足的愛,只能是溺愛,會對孩子的成長和發展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我們就拿自信來說吧,自信就是一個人能自己控制一件事,是一種對自己能完成某一個任務的積極預期。
這在心理學上被稱為自我效能感,是由美國著名心理學家班杜拉提出來的。
自我效能感:指個體對自己是否有能力完成某一行為所進行的推測與判斷。班杜拉對自我效能感的定義是指「人們對自身能否利用所擁有的技能去完成某項工作行為的自信程度」。
自我效能感是一個人自信的基礎,而這種感覺就是在一個人的生命早期形成的,而我們看到的事實是父母因為溺愛,對孩子自我效能感形成的機會進行剝奪。
經過會看到一個溺愛孩子的母親對孩子嚴格的控制和替代,原因是怕孩子摔倒,怕孩子控制一個東西太費勁。
在公園裡經常會看到這樣的情形:一位剛學會走路的孩子邁著不穩的腳步去拿不遠處的玩具球,媽媽趕過來一把將孩子攬入懷中,大步流星走到玩具球跟前,拿起來遞給孩子。
明明是孩子成長的一個絕好的機會,這會讓他們發展出良好的自我效能感,即:我憑著自己的努力可以拿到玩具球。父母卻剝奪了這樣的機會。
可能這裡有人會反駁,那孩子萬一摔倒了了咋辦?我想替代孩子並不是保護孩子的唯一方式,父母完全可以跟在旁邊,孩子摔倒的瞬間完全可以扶助孩子。
為什麼要這麼沒有耐心的,剝奪孩子成長的機會了。
父母之愛子,則謂之計深遠。在還小的小的時候,他們需要成長的機會,比如需要發展出較好的自我效能感,對外界有種控制感,這樣在走出家庭之後,比如學校、工作、人際關係中,就可以有自信,有熱情。
而溺愛,或者以溺愛之名行控制或者代替之實的父母,是剝奪了孩子成長的機會。
所以就有了新聞報道中的,孩子學習成績好,但受挫能力弱,雖然很懂事、很聽話,但是又有嚴重的心理問題,當然還有諸如文章開頭舉例的逼迫父母,糾纏父母的,父母不滿足就有很大的負面情緒。
深入分析,這類孩子在父母的這種養育下,他沒有發展出應有的社會適應能力,所以潛意識裡他對父母有恨意,而這種恨意會以「攻擊性」的形式表達出來。
「攻擊性」是弗洛伊德提出來的一個心理學術語,是指一種存在於關係中的心理動力,是生物的本能,比如常見的如憤怒、自責等。
當一個孩子的超我較弱時,即他的道德要求比較低時,他就會「攻擊」父母,比如向父母發脾氣,或者讓父母滿足他們過分的要求,比如我們文章開頭提到的現象。
當一個孩子的超我比較強大,即他的道德要求很高時,這種「攻擊性」就會指向自己,他會想怎麼能抱怨父母呢,只能怪自己不爭氣,於是他就會自責,抑鬱等。
由此可見,父母之愛子,一定不能按照自己的需求進行溺愛,不能進行控制和替代,在他小的時候守護在他身邊,逐漸的一步步放手,給他支持與關注,和他一起成長,這樣的愛,才是「真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