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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農村,靠近縣城的郊區。
我們村分上下兩部分,大約有40來戶300多口人。下村十幾個姓氏,而上村基本是我們梁氏大家族。太爺太婆早已去世,育有三個兒子,即是我的三個爺爺。我親爺爺是長房,我父親是長孫,另有二爺爺和麼爺爺的大兒子,因為排行在我父親之後,我分別稱他們為二叔和三叔。今天的故事都會講到他們。
我爺爺參加過渡江戰役,我父親參加過越戰,退伍後,村長一職,爺爺當完,又長期由我父親擔任。父親一直當了20幾年。新時代,民情不一樣,鄉村基層,小事多,得罪人,父親不止一次提出,不願再當這個芝麻官。可耐不住梁家人多勢眾,每次選舉依然高票當選。
後來大哥外出混出了點名堂,加上侄女出生,需要老人照料,父親便堅決辭掉了職務,和母親一起到城裡給大哥帶孩子去了。從此以後,村長便轉交給了我的二叔擔任。
那時我剛考上大學,還是村裡第一個考上全日制本科的學生。按照當時的慣例,戶口都遷去了學校集體戶口。在我之後兩三年,陸續有3個學生考進了大學,一個我的親堂妹,兩個外姓的。(二爺爺和麼爺爺那兩支,一個大學生也沒有。)也都遷走了戶口。從戶籍上來說,我們4個人已經不屬於這個村子了。
事情就是有這麼巧,我大四那年,我們村被劃為了縣城新城區開發範圍,很快便進行了拆遷工作。同時被劃為開發區的有十幾個自然村。家庭房屋和自留地樹木青苗等按照標準,賠償給家庭。而村集體所有的山林土地,則交由村集體進行分配。
按照程序,村裡的村民除村長外,另選五位村民,作為名義上的村民代表,參與集體財產的分配。三叔順利當選為村民代表之一。在一次次的閉門會議上,縣上和鎮上的監督專員,加上村長和五位村民代表,一項項地決定了分配細則。然而當分配方案公布之後,我卻覺得非常心寒。
按照別村的分配方案,在讀大學生,因為沒有收入來源,即使遷走了戶口,依然被視為本村一員,享有和普通村民一模一樣的賠償標準。而在我們村,卻被死咬著戶口的問題,只給我們幾個大學生賠償一半。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提出並堅持這個議案的人,居然是我們本家的三叔。而且作為村長的二叔,卻一點反對的意思都沒有。
外姓兩人,人單力薄,在村裡毫無話語權。而我父親亦不在村裡,干擾不到他們的決定。只剩堂妹父母無力地反抗了幾句。其他村民,知道這個情況,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自己還能多分一點,偷著樂,所以也沒人出口說句公道話。
父親退崗不過幾年,真的是人走茶涼。想我親爺爺和父親當村長這麼些年,對本家那麼照顧,如今本家人居然這樣對待本家人。讓人心寒啊。因為嫉妒自己兩支沒有大學生都嗎?當年的大學生也還算值錢,也許也有這種可能吧。還是說因為我和堂妹都是女孩子?總之,一百個想不通。
當時我問父親對此事有何看法。
父親感嘆一句說:人活一世,只求問心無愧。一半的拆遷費,也不算多,我們認了。且看他們蹦躂得了幾年。
果然如父親所料,幾年後老家復建房落成,回去收房時聽親戚聊天,得知三叔賭博成性,如今已是負債纍纍。即將分下來的房子,其中一套也會被作為賭債賠給別人。好在他當時撈了幾套,晚年應該不至於毫無著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