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晚掃黃捉賭 隆警捕淫蟲逮賭徒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2019-06-22

201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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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2日訊)隆市警方1晚2行動,掃黃又掃賭,各有斬獲!

隆市反傷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警方於昨晚9時許至今日凌晨1時許,馬不停蹄在市區內展開取締行動,先是在一家無合法營業執照的娛樂中心逮捕了11名外籍陪坐女郎;之後再下一城,取締一間剛營業1周的網絡賭博中心,逮捕在場的9名賭徒和看場員。

率隊的羅哈扎阿威副警監指出,警方於昨晚9時突擊一家位於舊古仔路的娛樂場所,發現該娛樂場所並無合法營業執照,並聘請外籍女郎到場助興以吸引顧客。

落網的外籍陪坐女郎坐在一旁等候警方調查。

在場的顧客被扣查後,當場被釋放。

他說,警方除了逮捕在場的11名年齡介於20歲至30歲的越南籍陪坐女郎,也將疑是這家娛樂場所的經理帶返十五碑警區調查,並援引1959/1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條文(非法逗留)、第55E條文和1992年娛樂法令(聯邦直轄區)調查此案。

「警方也充公在場的音響系統、300令吉現金和2張營業收據,同時向在場的15名顧客包括1名女子進行調查後,便將他們釋放。」

他指出,警方事後於凌晨1時許拉隊到武吉免登阿羅街取締網絡賭博中心,警方破門而入時,在場賭徒正使用平板電腦進行下注。

他說,警方調查發現該賭博中心不曾被取締,並聘請孟加拉籍男子充當看場員,不料才營業1周及賺取500令吉利潤,便遭警方突擊。

「警方也將在場的6台平板電腦、路由器、記錄簿和158令吉現金,連同9名賭徒和看場員帶返金馬警區調查。」

他說,警方將援引1953年住家公開聚賭法令第4B(a)條文和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條文,調查此案。

警方上門突擊時,賭徒們正在利用平板電腦進行下注。

賭博中心以1500令吉聘請孟加拉籍男子充當看場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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