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後輩學子著想,欠債還錢天公地道!

@ 2019-05-27

如果無法收回欠貸者款項,後果是嚴重的,不只是未來的學子無法借貸,國家高等教育基金局的運作可能會癱瘓。

國家高等教育基金局(PTPTN)發放款項給借貸者完成他們的高等教育學業,但卻面對無法收回借貸者款項的問題。如果政府繼續落實月入少於4000令吉的借貸者不用償還的措施,那該局的債務到了2040年,將達到1000億令吉。

如此一來,未來因家境貧窮而需要貸款完成高等學業的學子可能無法借貸,這也意味著他們必須更早投入社會,這對國家未來的建設發展顯然帶來衝擊。

《東方日報》就此課題邀請兩位社團年輕領袖,淺談這個課題。他們皆認為欠債還錢是天公地道,不過針對國家高等教育基金局主席旺賽夫建議禁出國的措施,則各有不同的論述。

吉中福建會館青年團團長黃繼椲直言,如果無法收回欠貸者款項,後果是嚴重的,不只是未來的學子無法借貸,國家高等教育基金局的運作可能會癱瘓。

他認為,無論是借貸還是欠款者,個人誠信和責任態度非常重要,關乎到他們在社會上立足時所建立的名譽和聲望。

「如果借貸者和欠款者誠信良好,那他們在社會上立足或就業基本上不會面對太大的問題,而且在往後如要申請信用卡或車貸都會很順利。」

吉打華堂理事黃立仁附議這說法,並強調若借貸者或欠款者誠信道德有問題,在社會上謀生或立業就諸事不順,處處碰壁。

他聲稱,華人社會的價值觀原本就是倡儀欠債還錢的道理,借貸者應覆行他們的責任,別因任何因素而影響還錢的制度。

他認為,借貸者在社會就業後,就應開始規劃還錢方案,同時就本身的開銷也應量力而為,切莫消費超過原有的薪水。如果不改變消費態度,久而久之就會陷入經濟癱瘓的窘境。

伸縮性還貸方案減壓力

此外,PTPTN收到一些專家提出建議,要禁止長期欠貸者出國的措施。針對此,吉打華堂理事黃立仁表示不贊同,並認為該局可採取其他方案,以強制欠款者還錢。

他說,禁出國的建議太沉重,因這些欠貸者可能需要出國公幹或進行其他事物,並非就此逃離我國不回來。

他指出,當前我國的經濟前景並不樂觀,市場上也面對就業問題,一些剛畢業的學子可能沒有覓得理想的職業,也有可能薪金不高,扣除本身的日常開銷及給家用,捉襟見肘,更別說攤還款項。

「其實政府的最終目地,是要追討回高教基金的貸款,所以應該有伸縮性的方案,如減低每個月的攤還款項。雖然還錢期限會更長,但此舉可減輕欠款者的壓力,不失為雙贏。」

然而,他也不否定一些欠款者其實是有攤還能力,但他們卻選擇不還錢,反而買車、買屋、去國外旅行,針對這類的欠款者,政府應將他們揪出,根據借貸合約還錢。

黃繼椲認同黃立仁的說法,對於那些有能力攤還的欠款者,必須有一些執法行動,如從工資扣除薪水償還PTPTN,這種作法類似預扣所得稅(PCB)制度。

他說,另外一種被鑑定為有效的制度為將拖欠PTPTN者列入黑名單的措施。

他聲稱,國家高等教育基金局及利益相關者也可直接發函給PTPTN拖欠者任職的公司,要求根據收入為基礎還貸。

無論如何,他希望所有借貸者應本著良知,欠債還錢,讓接下來需要貸款深造的貧困學子都有機會借到款項,完成學業,為國建設。

懲戒措施應從長計議

提到立法對付欠款者,黃繼椲和黃立仁各有不同的觀點。黃繼椲認為作法不實際,只會把拖欠者逼上牆角,於事無補。

黃繼椲說,如果立法來對付欠款者,可能有損國譽,這並非良好政策。

「其實政府還有很多管道可做,並沒有來到立法的嚴重程度。」

黃立仁則認為政府可探討立法的可行性。

「未必一定要嚴苛的責罰制度,也可從良性角度出發,在處罰之餘也可兼顧欠款者的感受。」

針對長期欠貸者的懲罰包括禁止更新護照、更新駕照、禁止申請或更新商業執照、禁止跟新路稅、公開名字及禁止他們的近親再借貸的措施,他們認為政府在落實這項建議前應從長計議,不可草率決定,以免影響政府的誠信。

黃立仁說,一般上,這一類欠款者在社會上可能已小有成就,有能力攤還款項,所以相關單位應找出這些人不還錢的答案。如果欠款者還是冥頑不靈,就應有相關行動來對付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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