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日綜合電)香港1名李姓補習教師,涉嫌於去年暑假在補習班內,三度非禮11歲女童,包括伸手入女童上衣內,摸她剛發育的胸部,,還在犯案後說「不錯」。補習教師今就三項非禮罪名接受審訊。
香港蘋果報導,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被告李逸康(30歲)被指於去年7月至8月,在黃大仙某商場的補習班內3度非禮女童A。
A女童憶述,案發期間的某天,她正在補習班內做功課,當時班上共有4名學生,除她以外,其餘3人均是男生。其間男生外出如廁,房內只有她及被告,窗簾拉上,門也鎖上。
A女童說,她當時正做功課,被告突然走近她,將手放到她的上衣。她不知對方想做什麼,於是站起身,此時被告將雙手伸進她的衣衫內,摸她的腹部及胸部。她反抗及嘗試拉開被告的手,但不成功。
A女童說,當時沒有穿內衣,被告的手碰到她的「肉」。對於無故被摸,她表示「好不喜歡,好討厭,無端端伸只手進來,都不知他想幹嘛」、「推開又伸進來,推開又伸進來,都不知他想幹嘛」。
她指出,被告反覆伸手入她的衫內,撫摸她長達3至5分鐘,最後她成功推開被告,被告卻說「不錯」。A女童形容被告「之後是這樣笑」。在被告返回座位後,她將上衣塞入褲頭內。
約10日後,A女童再到補習班,當時班內有A女童與被告以及1名小一男生。被告突然走向她,小一男生原本攔著被告,遭被告喝令「坐回自己位置」;被告再走到A女童身旁,將手伸進A女童的上衣內摸胸,A女童推被告,被告則用身體逼A女童靠牆。
A女童為了保護自己而蹲下,被告繼續將手伸入衣內摸胸,但「手指沒動作,就這樣摸來摸去」。
A女童記得,案發歷時約3分鐘,因她當時有看自己的表,「如果摸我10分鐘,我會跟媽咪講」,又直言很驚慌,「我覺得好尷尬,對面有個小朋友看到,怕會說給別人聽」。
及至8月某天,接近下課時間,其他同學已離開補習班,A女童正等候父親來接,正在玩手機;被告再次走近她,並伸手入她的上衣內。她踢被告,反遭被告踢,她被踢得很痛,當場大哭。但A女童說因「不夠膽講出來」,因此沒將事件告訴家人,直至12月才報警。
A女童接受訊問時指出,她被非禮後,沒有大叫求助,也沒有通知家人,因母親事發時身在中國,8月底才回香港;而父親為人衝動,她擔心告知父親後,父親會罵責老師,「整個商場的人知我被人非禮,會好尷尬」。
文、圖: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