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時候,一說到,嫁妝、彩禮、房子,總是要牽扯出很多的麻煩事,一段還沒開始的婚姻總是要被這些事所牽絆著,有的到最後婚也不結了,到底值不值誰也說不清;楊麗已經結婚三年了,現在懷孕中,可現在卻因為房子和她當初的嫁妝和婆家吵到要鬧離婚的地步。
我是楊麗,我和他結婚三年了,現在懷孕六個多月,其實從談戀愛開始到我們結婚這三年來,一直以來過得還可以,不管是和他,還是和公婆都沒有發生過什麼太大的矛盾,夫妻之間過日子難免有拌嘴的時候,但也都不是啥大事,我們也不跟公婆一起住,所以我和公婆之間就是相敬如賓吧,大家都客客氣氣的。
打開百度App,看更多圖片
我們結婚的時候沒有買房子,倆人都是本地人,他家是在他小時候搬過來在這邊定居的,我倆在婚前各有一套房子,只不過面積都不大,我的是我大學畢業後我爸媽給買的,五十多平的房子改成了兩室一廳,那時候就是當做我的嫁妝的,在我倆領結婚證前我家把貸款給還清了,就算是我的婚前財產了,他的房子是他家的一套老房子,當初他爸媽為了投資買的,就是想等著拆遷,結果這一轉眼都十多年了,以後也很難拆了。
結婚那年就沒有買房子就用我的那套房子當做了婚房,他家給的彩禮錢我家也是一分不少的都給帶回來了,這彩禮錢加上我爸媽給的嫁妝錢買了一輛車,這車現在也是他在開;自從我懷孕後,他和他爸媽就開始想著要換房子的事情,覺得這房子小不夠住,他們來帶孩子的話的確是比較小,孩子也玩不開。
我想那就貸款買一套大一點的房子唄,我倆的公積金一直也沒用,現在剛好用了也挺好的,買個大點的,貸款雖然多點,我倆賺的錢也是夠還房貸的了,可是他們家就不想背貸款,就是一門心思的想全款買房,還想買個大的,最小也要買個一百四十平的,理由是還打算生二胎,兩個孩子玩的地方大一點。
看來看去看上了一套聯排的別墅,那別墅離他上班的地方挺近的,也算是成熟社區了,只不過是聯排,還有高層,所以價格沒那麼高,二手的五百萬左右就可以買到了,他家就算來算去就想怎麼能把這房子全款給買了,然後打算是把公婆的房子給賣了,他們的房子能賣個二百多萬,加上他們的存款,再跟親戚借一點,但還是不夠,就說讓我把我們現在住的房子給賣了,這樣就夠了。
其實我不想全款買,我覺得貸款是最好的,就算你借錢不也是要還麼,而且還欠人家人情了,還著急還,貸款的話也不用著急,慢慢還就可以了;他們說賣我的這個房子,不賣他的那個,因為我的這個房子是新小區,樓齡才不到十年,位置也不錯,裝修也是新的,能多賣點,他的那個房子是老房子裝修也很老,這些年一直出租,賣不了太多錢,而且還惦記著以後拆遷的事情。
我想那你要是賣的話也行,但這房子名字應該怎麼寫呢,他和公婆很理直氣壯的說當然是寫公婆的名字,因為這房子大部分錢是公婆出的,我的這房子只是一小部分而已,我問那借的錢誰來還,公婆說大家一起還,公婆每個月的退休工資兩個人才七千塊錢,借那麼多錢肯定是我們還的多啊,而且我那個房子是我的陪嫁房子,你賣了買房子還不加我的名字,這不合理,他們就覺得沒啥不合理的,反正以後都是我們的。
什麼叫以後都是我們的呢?以後是什麼時候,而且說真的,我們結婚才三年,現在剛剛懷孕,孩子還沒有出聲,不是我惦記著離婚這種事情,可凡事我是不是應該給自己一個保障,一旦如果以後我倆出現問題要離婚,那我怎麼辦?我帶著孩子住哪?而且這房子是我爸媽出錢買的,我覺得這樣特別不合理,買房子這麼大的事情又不是開玩笑,空口無憑的說說就可以了,我就堅決不同意,我說你要是就要全款買,那就買你家能買的起的,不加我名字我沒有任何意見,可是他家還就想買那別墅,沒那麼多錢,非要住別墅,打腫臉充胖子麼,就每年的物業費都多少錢了,以後的壓力不還是要我們來承擔麼,公婆覺得他們這麼做全是為了我們為了孩子好,他們都是替孩子考慮的,可我不這麼認為,吵來吵去的就一時氣急說了離婚,這是氣話,誰都沒想離婚,可我也沒辦法答應他們家的做法。
情感建議:結婚的時候沒有要房子,住在自己陪嫁的房子裡面,要了彩禮,但自己也有陪嫁,我覺得楊麗在這場婚姻中沒有多花男方家什麼錢,也沒有說覺得自己委屈,這一點其實很難得;如今公婆想換大房子,卻不顧自己的經濟能力非要還一套別墅,不明白到底是為了面子還是為了孩子?為了孩子就一定要還一套別墅麼?每個月要還那麼多錢還不如用來給教育孩子了,至於賣了陪嫁房再買房還不加名字的這種操作,我就更不想說什麼了,楊麗考慮的問題沒有錯,你家如果沒有這麼做我自然是不會考慮到離婚那一步,但你這麼做了,我總要為自己留條後路吧,而且真的非要買這個房子,加上楊麗夫妻的名字也沒有什麼問題,按照出錢比例來明確房產證的份額唄,哪至於吵到要離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