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納吉助手沙蘭被控挪用大馬伊斯蘭經濟發展基金會(YaPEIM)分配予孤兒的逾100萬令吉,支付自己的律師費。根據所檢視的政府機密文件,一筆高達100萬令吉供設立幫助孤兒的伊斯蘭基金會資金遭濫用。根據大馬伊斯蘭經濟發展基金會(Yapeim) 的財政支出討論說明,該筆資金用於償還納吉助理的律師費,而對方在2017年則是該基金會的總監。
這起訴訟案涉及促進孤兒與窮人基金會(Pemangkin)創辦人,訴訟也指大馬伊斯蘭經濟發展基金會濫用資金贊助前首相署部長嘉米爾前往歐洲、美國和澳洲。這起案件是由促進孤兒與窮人基金會創辦人莫哈末尤索夫所提出,他也於2017年3月聲稱該律師有意關閉其基金會,以掩蓋這起醜聞。根據有關文件,該名律師被發現透過數項交易將超過100萬令吉,支付給不同的律師,每次都是小數目付帳。「律師費並沒有獲得大馬伊斯蘭經濟基金會董事會的批准。實際上,每次付款給該律師的款項不超過5萬令吉,以避免需取得董事會的批准。總共支付的律師費已經高達100萬令吉。」
報告指出,大馬伊斯蘭經濟基金會分別在同年的1月10日、3月17日以及4月9日,將每次5萬令吉的款項匯至有關律師樓。該基金會也支付3萬5000令吉給Ash Hiani集團私人有限公司,作為2017年4月12日商討大馬伊斯蘭經濟基金會和促進孤兒與窮人基金會管理課題的費用。在5月12日,再有兩項分別是3萬7477令吉和3萬6452令吉的交易,用於償還該案件的剩餘的律師費。該名律師除了於2017年至2019年期間擔任大馬伊斯蘭經濟基金會信託人,也是首相署策略規劃部門的前總監。除了有關律師,促進孤兒與窮人基金會管也起訴嘉米爾和另5名大馬伊斯蘭經濟基金會的董事會成員,他們分別是莫哈末尤索夫、莫達、阿都拉、莎麗娜和諾瑪拉。5名董事部成員皆挑戰有關訴訟,惟作為第一答辯人的嘉米爾選擇不挑戰訴訟。
去年2月7日,吉隆坡高庭以指訴訟輕浮、無理取鬧和濫用法庭程序為由,駁回促進孤兒與窮人基金會的申請。大馬伊斯蘭經濟基金會醜聞是於2015年首次浮出台面,當時是揭弊組織全國監督與吹哨者中心(NOW)的阿克馬納西所揭發。阿克馬納西也是公正黨新山去國會議員,他指出,大馬伊斯蘭經濟基金會在弄邊國席補選上,花費超過22萬3000令吉。阿克馬納西也曾於2015年11月13日指大馬伊斯蘭經濟基金會的41萬1000令吉的慈善基金,遭到嘉米爾濫用支付他的旅遊、高爾夫球活動和購物的費用;他於一日後糾正有關總數其實是59萬令吉。他也指出,大馬伊斯蘭經濟基金會動用29萬令吉在巴黎主辦一個由嘉米爾開幕的婚姻課程。根據報告,大馬伊斯蘭經濟基金會目前正重組其角色和功能,以確保組織的透明度獲得提升。《透視大馬》已經就該文件的內容向大馬伊斯蘭經濟基金會求證,目前尚待回應。
「大馬伊斯蘭經濟基金會正改善其政策和決策的方式,例如管理層只可以用慈善捐款的20%費用來管理該基金會。其他的善款一定要用於慈善和投資。」大馬伊斯蘭經濟基金會是於1976年在1952年信託人法令下成立,其作用與慈善信託基金一樣,惟與一般不同的是,該基金會是由政府資助且由首相擔任監護人,並委任首相署負責伊斯蘭事務的部長管理有關組織。負責管理大馬伊斯蘭經濟基金會的主席、副主席和信託人成員都是由部長委任。該組織參與多項經濟活動如從事超市、黃金貿易以及房產業,而所得的盈利則用於資助福利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