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放寬動用公積金(CPF)購房條例,從明天(5月10日)起,新加坡人、永久公民(PR)手上將有更多錢買房了!
只要屋子的剩餘屋契超過20年,而且能讓買家中年紀最輕的一個人住到至少95歲,買家就能動用公積金買房。
在此之前,必須要滿足三個條件,才能用公積金買房:1. 只有在剩餘屋契超過60年,2. 足以讓買家居住到至少80歲,3. 剩餘屋契少過30年。
所以,現在的條例簡化了很多,讓更多人可以動用公積金買房。舉個例子,一對夫婦分別為45歲和50歲,現在只要他們購買的屋子還剩50年屋契,就能使用公積金,而在這之前他們只能買還剩60年屋契的屋子。
這樣一來,市場上剩餘屋契少的房子就會變得好賣,緩解現在大家一窩蜂地搶新組屋,舊的二手組屋無人問津的情況。
而且,一些老人現在也面臨住房屋契馬上要到期的情況,讓他們再搬去新的社區,可能會覺得不適應,新的條例讓他們可以在附近購買二手房,只要房子還能再住20年就行了。
隨著這項調整,已經買了房子的人在滿55歲時,領取公積金存款的條件也將調整。必須保證房產剩餘屋契能讓自己住到95歲,才能領出扣除公積金退休戶頭基本存款額的剩餘款項。
最後,如果你想要用公積金買房,可以點擊閱讀原文(Read more)查看你所能動用的公積金額度和貸款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