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 雙方不願養兒 法院:不准離

@ 2019-05-06

(北京5日綜合電)中國江蘇省南通如東縣人民法院岔河法庭近日對一起夫妻雙方均同意離婚的案件判決不准許離婚,因為兩公婆都不願撫養孩子。

2015年5月,如東小伙孫某和安徽姑娘鮑某結婚,婚後兩人生了一個兒子。但是好景不長,夫妻二人時常因家庭瑣事而爭吵,感情逐漸產生裂痕。

今年1月,鮑某到如東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與孫某離婚,同時要求孩子由男方撫養。庭審中,孫某表示同意離婚,但也不願意撫養婚生子。

(取自網際網路)

如東縣人民法院岔河法庭庭長柳小進說,這種不顧惜婚生子或者婚生女的身心健康,說不要撫育小孩的父母確實是很不負責任的。

孩子的健康成長離不開父母的陪伴,原被告在共同生活中產生矛盾在所難免,但應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最大限度讓步於子女的利益,讓子女享有更多的父愛、母愛,共同為其提供舒心的學習、生活環境。

此案中,由於夫妻雙方未解決婚生子的撫育問題,法院對原被告解除婚姻關係的請求不予支持。

文: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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