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領證,工作人員看男友捂嘴偷笑,我一看男友脖子立刻走了

@ 2019-05-03

莫麗麗,今年30歲,從事文案設計工作。和男友認識也算是緣分,一次外出旅遊的時候,碰巧下大雨,而我也沒帶雨傘,正在我狼狽的找避雨地方時,他舉著傘過來,把我送到可以避雨的地方。為了表示感謝,提出一會雨晴請他吃飯。然後我們就聊了起來,意外發現都在同一個城市同一棟辦公大樓里上班。沒想到很可能每天朝夕擦肩而過的陌生人,會在千里之外偶遇,而且相談甚歡。他當時是因為和前女友分手,心情不好,出去散心。而我是因為家人逼著相親,受不了出逃。回來半年之後,我成了他女朋友,不久我們便搬到一起住。

男友是那種重情重義的人,一開始跟他在一起很有安全感。我們也有過非常浪漫和甜蜜的幸福時光,我一直把他當做我的結婚對象,憧憬著未來美好生活。有一天晚上,我睡的迷迷糊糊的,聽見手機響,我看見男友拿起手機,一瞬間表情有些出神,然後就迅速的離開臥室。我以為出了什麼事,就打算出去看看。剛走到客廳,就聽到站在陽台老男友說,小雅,你怎麼了,別哭啊。小雅是他前女友的名字,而且男友那溫柔著急的語氣,我斷定一定是她。男人重情重義是把雙刃刀,讓你幸福的同時也深深傷害著你。我退回臥室,我等著他來主動解釋。很長一段時間之後,他回來了,表情里有欣喜也有擔憂,看到我醒了,愣了一下,說:「小雅的電話,她說她分手了,心裡難受,找我說說話。」然後他摟緊我說:「麗麗,我現在心裡只有你,別多想,小雅現在就是一個普通朋友,朋友有事,我不好不理」。

我想我當時應該是被愛情沖昏頭了,怎麼就相信他了。就這樣小雅以「普通朋友」的關係,斷斷續續的出現在我的生活里,一直到現在兩年了!是傻子也應該明白是怎麼回事,他前女友忘不了他,而他對前女友說不出是忘不了,還是真的就只是純粹的把她當一般朋友關係,反正是有求必應。而男友對我也始終很好,各種節日會送我喜歡的禮物,一起上下班,我生理期時,他還會貼心的給我泡紅糖水,那幾天我就像是皇后般待遇。身邊同事,各種羨慕嫉妒恨。可是她們並不了解我心裡的苦楚,誰會願意自己男友和前女友牽扯不清?我吵過鬧過,可始終因為我愛他,最後不了了之。我很愛他,可我也更想把他據為己有。於是我想著趁早跟他把婚結了,斷了他前女友念想。

我提出結婚,男友有點驚訝,說現在生活不是很好嗎,和結不結婚我有什麼不一樣?我問他,你愛不愛我,他說愛呀,不愛你怎麼會跟你一起兩年了還對你這麼好。我說,我都30了,不結婚我沒有安全感。他抱著我說,你30了嗎?我怎麼看你還是二十歲的小姑娘。真是沒脾氣。如此這般多次,昨天終於他答應跟我先去把證領了。晚上本來打算去買點菜,好好做一頓飯,提前慶祝下,卻收到男友電話,說晚上同事聚餐,估計要很晚回去。我合計他可能因為明天就要領證了,結束自由生活,來個告別儀式,也可以理解。只是沒想到,他竟然徹夜不歸。今早上他才回家說昨晚同事給他灌了太多酒,喝多了就在酒店住了一晚上。好吧,想著一會就去領證了就不跟他計較。

沒想到在辦證的時候工作人員一直看著我倆偷笑,我扭頭一看,原來男友的衣領內側竟然有口紅印!我簡直氣暈了,這明明就是他昨晚又和前女友在一起。那一刻,我突然覺得自己太累了。兩年的時間,無論我如何做,都無法讓他和過去斷了聯繫。我又算什麼?他這麼任由前女友在我們的生活里自由出入,也許他心裡並不是真的愛我,他而我一直都是自欺欺人罷了。這樣的婚姻要來有什麼意義?我從工作上取回身份證,轉身就走,任由男友在後面叫我,我知道,這個婚不能結。

大家說,我做得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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