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她和丈夫修習黑巫術,留給世人的最後一句話是:我會回來的!

@ 2019-04-30

導語:在那時候,「莫娜」幾乎成了一個怪物,一個被用來嚇唬孩子不要出門的怪物,但實際上,莫娜本人是一個女巫。1993年到1995年,莫娜濃妝豔抹面帶微笑上法庭的照片,幾乎佔據了馬來西亞報紙最顯著的版位。

大人在對付不聽話的小孩子的時候,往往都喜歡口頭「恐嚇」。

「你再不聽話,大灰狼就要把你抓走了……」

除了與時俱進的「大灰狼」,虎姑婆、狼外婆、老巫婆、大妖怪……也一度成為父母的哄娃神器。

不同地方的怪談不一樣,但統一特點是這些被塑造出來的形象都特別愛吃小孩。

同一個世界同一群父母,馬來西亞的小孩也是聽著父母的「恐嚇」長大的,他們常常從父母口中聽到「莫娜」這個名字。

原本以為也是哪個電視劇劇情,或者口耳相傳的怪談中的人物,沒想到一切都是真的。

在那時候,「莫娜」幾乎成了一個怪物,一個被用來嚇唬孩子不要出門的怪物,但實際上,莫娜本人是一個女巫。

1993年到1995年,莫娜濃妝豔抹面帶微笑上法庭的照片,幾乎佔據了馬來西亞報紙最顯著的版位。

儘管已經過去了25年,當馬來西亞人再一次談起這件令人毛骨悚然的巫術害人事件時,仍禁不住心驚肉跳。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莫娜就是一個怪物。

在成為一個巫師前,莫娜·范黛(Mona Fandey)曾經做過一段時間的歌手。

莫娜從小就學習唱歌跳舞,一直夢想著能成為一個明星,在她初進歌壇的時候,就遇到了她的第一任丈夫,也是她最大的粉絲。

他還承諾要資助她成為馬來西亞最大的流行歌星。

莫娜在經紀人的幫助下,後來推出過一張叫《黛安娜》的專輯,但是反響平平。

也是因為第一張專輯的失敗,莫娜開始意識到,自己或許並不是一個做歌星的料,而和她的娛樂生涯同樣失敗的,還有她的婚姻。

在和第一任丈夫離婚以後,莫娜有相繼嫁給了兩個男人,但是最終都沒有走到最後。

直到她遇到了第四任丈夫諾阿芬迪,諾阿芬迪是一個巫師,兩人一拍即合,莫娜隨即退出娛樂圈,專心沉迷於修煉黑巫術。

在改變職業生涯後不久,莫娜就和諾阿芬迪賺了第一桶金。

1991年,莫娜和阿芬迪在巴生開設了「馬來武術班」,廣招學員,莫娜愛穿「三點式」的內衣褲演練似是而非的劍術,當年曾是著名歌星的她尚有幾分姿色,教徒弟們心猿意馬。

不過,莫娜夫婦愛吃黑狗肉、黑貓和烏鴉肉,也強逼徒弟跟著吃。

莫娜有時候也會表演「絕活」,在兩棵椰樹中間約20呎高的地方橫架一條竹竿,她輕輕一跳就可以躍過竹竿,這讓徒弟佩服得五體投地。

他們不僅開班授課,還強佔居民的土地建造房屋,騙取商家的財產,當他們建造的非法房屋被土地局強拆時,莫娜抓起沙子丟向執法官員,詛咒他們的手槍不能使用,還咒說官員的妻子懷孕後會在生產時大量流血。

莫娜修習的所謂「巫術」,更像是一種精神分裂的表現。

隨後,她開始向業界精英和一些知名客戶提供巫術服務,説明他們穩固地位或者開運,甚至還有高級政客都曾經是莫娜的顧客。

她的客戶願意為這對夫婦的服務換取大筆資金和特權,很快,他們也開始過著上流的生活。

巫術組合如此成功,最富有的時候,他們甚至可以購買幾座豪宅和一隊豪華轎車。

當時的黑巫術界盛傳,當巫師奪去9個人的性命後,就可以獲得更高層的黑巫術,是黑巫術界的最高境界。

莫娜和丈夫阿芬迪自然不會放過對這種黑巫術的修習,他們打算生剝9個人的性命。

機緣巧合之下,他們認識了49歲的彭亨州峇都達南區州議員,拿督莫哈末馬茲蘭。

身為巫統勞勿區部署理主席的馬茲蘭在黨內失勢,他一心想要東山再起升官發財,而莫娜夫婦也正是看準了他的這種心態,一步一步讓他進入自己設好的陷阱。

而馬茲蘭雖然曾經在國外留學,受過高等教育,但利慾薰心,他竟然真的相信了所謂「巫術」可以幫助他得到想要的一切。

他屢次請求莫娜夫婦為他對付政敵。

莫娜自稱在他們的打蛇隨棍上,擁有前印尼總統蘇卡諾的3件「寶物」:拐杖、宋谷和一張護身符,有了這些寶物就能使馬茲蘭在政壇立於不敗之地。

作為交換,馬茲蘭同意向莫娜夫婦支付高達250萬令吉的服務費。為了表現誠意,他事先支付了31萬令吉和9份地契當做定金。

收到定金後不久,莫娜夫婦讓馬茲蘭去勞勿45公里烏魯冬一間沒有門牌的屋子,他們將在這裡為他舉行黑魔法「清洗」儀式。

當晚九點半,馬茲蘭給妻子打了一通電話:

我現在在勞勿,我會儘量在今晚趕回來,如果來不及的話,就明天回來。

這通電話也成為他留在這個世界上的,最後一段訊息。

心思歹毒的莫娜夫婦並不是真心實意的想要幫助他,他們心存歹念,只想著害他佔據他的財產。

他們事先挖好了一個大洞,等馬茲蘭到來時,他們指示馬茲蘭脫下內褲和包裹毛巾,躺下來沖花浴。

「拿督,躺下來吧,你會聽到神奇的聲音,接著會有很多錢掉下來……」馬茲蘭閉上眼睛,放鬆身體,正等待錢從天上掉下來,想像著今天花的錢將有十倍回酬。

莫娜夫婦的義子朱萊迪躲在暗處,突然跳出來揮斧連砍3下,砍斷了馬茲蘭的頸項。

確認馬茲蘭斷氣了以後,莫娜為了杜絕後患,還對他下了毒咒,咒他「永世不得超生」,不能找他們報復。

把馬茲蘭分屍後,他們將他藏在了挖好的坑裡,隨後莫娜夫婦開走了馬茲蘭的車直赴吉隆玻,開始瘋狂購物。

從7月3日至20日這段期間,他們共花費約19萬令吉,並將馬茲蘭送上的地契交給律師申請轉名。

在案件發生後的幾天,莫娜的助手被一名不相關的毒品犯罪員警逮捕。他向警方供認,他可能在吸食毒品的同時,參與了馬茲蘭的謀害案。

隨後他將員警帶到了藏屍的儲藏室。

除了被分成18份的屍體,警方還找到一把斧頭和兩把巴冷刀,還有黑巫術用的祭品、木偶、長針、酸柑、栳葉和代表3個宗教的神像,以及馬茲蘭德的點38左輪手槍及4枚子彈。

在整個審判過程中,莫娜沒有像正常的罪犯一樣遮住她的臉,也沒有避免與人目光接觸,而是微笑著為媒體拍照擺姿勢。

她也會穿著華麗,充滿活力的衣服出現在法庭上,臉上帶著燦爛的笑容。

更為諷刺的是,莫娜此時的名氣比她作歌手時,要大得多。

她自信自己不會去世,就算去世也會復活。1995年,莫娜夫婦以故意謀害罪被判處絞刑。

然而,不甘心就此喪命的他們隨即開始了一連串的上訴和申辯,但沒有任何上訴法庭會對他們這一駭人聽聞的罪行給予寬恕,所以每次上訴都被駁回了。

2001年11月2日,女巫莫娜被執行了絞刑。

莫娜留給世人的最後一句話是:我會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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