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米湯姆斯SRC洗錢案
(吉隆坡29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被控涉及SRC國際公司洗錢案今日進入第10天審訊,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今日向高庭指出,此案需另擇更多審訊日,以完成審訊。
此案審訊原定於5月10日結束,惟湯米湯姆斯在庭上指出,若依據原定的審訊日期,此案只能完成35名證人供證,屆時還剩下20多名證人未供證,因此需申請更多審訊日。
他說,控方為本案另申請的審訊日期為5月14、15、17日,28至31日以及6月10日至21日。
然而,上述日期將與納吉涉及一馬發展公司案的審訊日,即5月14日相撞。
納吉於2018年9月20日,在一馬發展公司案面對25項控狀,即4項貪污罪名,以及21項接收、使用和洗黑錢罪名,涉及款額達近23億令吉。
此前,負責審理上述案件的高庭法官柯林勞倫斯,已擇定5月14、15及17日,5月28、29及31日,6月10至14日和6月18日、20及21日為案件審訊日。
為此,湯米湯姆斯指出,控方願意致函柯林勞倫斯,以尋求後者同意此事。
法官莫哈末納茲蘭隨後表明,他可配合上述調整,惟前提是此事需獲柯林勞倫斯的同意。
較早前,湯米湯姆斯也向高庭指出,基於齋戒月於下周一(5月6日)開始,因此尋求法庭批准,將落在齋戒月期間的審訊時間,提早至下午3時結束。
納吉的首席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隨後向法官建議,這期間的審訊應設有半小時的休庭時間,好讓非穆斯林如記者、法庭職員等可享用午餐,而穆斯林可在這期間進行祈禱。
法官莫哈末納茲蘭最終擇定,落在齋戒月期間的審訊時間,將提早至下午3時30分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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