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洗錢案◢ Ambank經理:納吉不曾投訴 戶頭出現失誤或異常交易

@ 2019-04-26

(吉隆坡25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SRC7項控狀案「續審,第21名證人大馬銀行拉惹朱蘭分行女經理烏瑪迪薇說,據她所知和掌握的記錄,納吉從未向銀行提出,其戶頭出現失誤、不合常規、異樣、未經授權提款,以及欺詐交易等情況。

她是在主控官拿督希旦峇蘭副檢察司引導下供證時,作此回應。

詢及納吉是否有對他的3個銀行戶頭管理作出投訴,她回應指沒有。

上述3個戶頭是烏瑪迪薇早前在念詞詞時所提及,納吉在在2013年7月31日曾開設3個戶頭,戶頭後3碼分別是880、898和906,並在2015年3月3日同時關閉相關戶頭。

她說,上述戶頭被關閉時共有10萬3361令吉餘額。

她說,隨後相關餘額皆被轉移到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的戶頭。

Ambank經理承認 國行經理指示交出納吉戶頭資料

烏瑪迪薇也證實,國行到該分行展開搜查行動時,曾明確要求獲取包括納吉在內的5個單位銀行戶頭文件。

她說,上述其餘4個單位,包括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Gandingan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一馬發展公司及輝煌基金(Yayasan Gemilang)。

大馬銀行拉惹朱蘭分行女經理烏瑪迪薇 (檔案照)

納吉

撥電國行經理通知交文件

她在接受辯方律師哈溫德吉星盤問時說,包括反貪會人員在內的10或11人搜查隊伍,於2015年7月6日早上9時,到該分行搜查。

證人說,她於早上10時,獲取搜查隊列明的銀行戶頭結單,而該隊隨後列出大約20個交易記錄,要求她提取與這些交易記錄有關的所有文件。

「他們是以口頭方式告知,要求獲取特定單位的所有銀行戶頭(文件),但我不確定他們是否有念出有關銀行戶頭號碼。」

她解釋,由於一些交易記錄歷時已久,資料儲存在大馬銀行總部內,而非該分行,因此需向總部獲取有關資料。

「總部把文件交給分行時,已是傍晚時分,我隨後撥電給阿茲祖(國行經理)通知他(移交文件)。」

較早前,證人在接受主控官蘇海米副檢察司引導供證時說,她在移交文件給阿茲祖時,簽署了一封確認函,該函也有阿茲祖的簽名。

另外,哈溫德吉星也詢問證人,是否曾接獲指示,以查詢大馬年輕富商劉特佐的銀行戶頭時,證人回應指,她確實曾接獲相關指示。

「劉特佐並沒有銀行戶頭在大馬銀行拉惹朱蘭路分行。」

證詞與國行經理不同

烏瑪迪薇接受辯方律師哈溫德吉星盤問時認同,她的證詞與此案第2名證人國行經理阿茲祖的證詞不同。

她說,她已從新聞得知阿茲祖證詞。

阿茲祖早前供證時指出,他在國行搜查行動時,並未下達任何具體指示給烏瑪迪薇以取得所需銀行戶頭的特定交易記錄,文件全都是烏瑪迪薇主動提供。

辯方盤問時也指出,阿茲祖供證時說,在國行搜查行動當天,有提供戶頭號碼給烏瑪迪薇,但不包括戶頭持有人名字。

唯烏瑪迪薇剛剛供證時指出,國行人員也給了一些名字,要求該銀行提供相關人士的開設戶頭表格。

主控官蘇海米副檢察司針對國行搜查行動一事,向烏瑪迪薇出示一些文件引導她供證時,哈溫德吉星抗議說,控方應以開放式提問以取得供詞,而非要求證人確認,因這將影響案件可信度;蘇海米認為,此事並未受到挑戰,若改變提問方式會拖慢進度,最終法官納茲蘭指示蘇海米重組問題。

未接獲納吉差異提醒

烏瑪迪薇在供證時說,據她所知和掌握記錄,她並未注意或接獲到任何與納吉相關的差異提醒(discrepancy alert)交易行為。

她是在主控官拿督希旦峇蘭副檢察司引導下供證時,作此回應。

詢及納吉是否有對他的3個銀行戶頭管理作出投訴,她回應指沒有。

上述3個戶頭是烏瑪迪薇早前在念詞詞時所提及,納吉在在2013年7月31日曾開設3個戶頭,戶頭後3碼分別是880、898和906,並在2015年3月3日同時關閉相關戶頭。

她說,上述戶頭被關閉時共有10萬3361令吉餘額。

她說,隨後相關餘額皆被轉移到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的戶頭。

納吉及2人未在面前簽文件

2015年7月1日,才被調派到大馬銀行拉惹朱蘭路分行,而納吉、SRC私人國際公司前董事聶法依扎及蘇柏,也從未在她面前簽署文件。

哈溫德吉星在盤問時詢問證人,基於她是於2015年7月1日才到該分行任職,因此是否意味著在該日期前,她對相關分行的銀行戶頭的任何匯款事宜都不知情。

證人隨後表明同意上述說法,也同意辯方指她所呈堂的文件,是依據她從銀行內所提取的資料逐一說法。

她披露,當年7月1日之前,她是在吉隆坡怡保路的大馬銀行分行任職。

她說,大馬銀行拉惹朱蘭路分行時任經理再也古馬,曾在她接過職務後,告知她執法單位正調查該分行的一些銀行戶頭。

證人也說,她從2015年開始,被反貪會傳召超過10次,以錄取口供。

審訊時納吉手機響鈴

審訊期間,納吉的手機突然響起,他看似面不改色地快速關掉手機聲音。

納吉的手機是在其律師團成員哈溫德吉星盤問烏瑪迪薇時,發出聲響。

納吉周四於早上8時50分抵達法庭,他身穿藍色大衣,表情嚴肅地步向法庭。

法庭開庭時,納吉的首席辯護律師沙菲宜還未現身,辯護團隊另一名律師哈溫德吉星向法庭解釋,沙菲宜仍在路上,但辯方同意審訊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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