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驚天輪姦案,18歲少女遭到5名男生侵犯

@ 2019-04-25

還有人記得5年前

新加坡有一起

震驚全島的輪姦案嗎?

18歲的花季少女

在參加朋友的生日派對後

慘遭5名男生非禮和強姦

最令人震驚的是

5名年輕男生的身份還是軍人

當時正是新加坡國民服役人員

當時兩名被告莫哈默法德立(20歲)

以及莫哈默哈茲力(23歲)認強姦罪

分別被判坐牢13年鞭打8下

以及坐牢11年鞭打6下

另3名被告瑞端(22歲)

莫哈默法里斯(22歲)

以及亞瑟(22歲)當時不認罪

案件被陸續調查

直到最近庭審才確定3人有罪

有不同程度的強姦和性侵犯行為

而且法庭也披露了當年

3人士如何串通好包庇彼此

否認有強姦行為,不認罪的

相信不久之後會下判

強姦和性侵犯行為的最高刑罰是

20年監禁或與罰款和鞭刑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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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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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姦案發生在

2014年1月26日凌晨時分

地點在皇爵酒店(Duxton Hotel)

的一間兩層樓的酒店房裡

受害少女接受莫哈默法德立邀請

到酒店參加男方朋友的生日派對

一直被勸酒灌酒

幾杯下肚後就開始頭暈嘔吐

其他朋友之後到夜店狂歡

留下少女、莫哈默法德立

以及莫哈默哈茲力在房內

在意識模糊之際少女被帶到床上

先後被兩人強姦

到了凌晨3時多

剩下3名被告回到酒店

莫哈默法里斯先帶少女到浴室里強姦

亞瑟則在莫哈默法里斯離開後

到浴室企圖強姦少女

並將下體塞進少女口裡

少女當時意識還未完全清醒

只記得部分事發經過

當她再次有知覺的時候

才發現自己身在酒店房一樓客廳

並躺在瑞端以及

莫哈默法里斯兩人中間

莫哈默法里斯當時

繼續用手指侵犯少女

而瑞端則用手指侵入少女肛門後

隨後又強姦了她

少女渾身都是抗拒的

但醉酒後身體綿軟無力

她早上醒來後,跑進浴室痛哭

她從酒店離開後對朋友說:

自己被很多人強姦了

私處疼痛長達10小時

而且還有尿血的現象

她回到家把自己關在房間裡

用枕頭捂著臉尖叫著

感覺到非常痛苦和無助

但是由於擔心自己的名譽受損

在事發2天以後她才

在朋友的陪同下去報了警

在之前的庭審上

早先不認罪的3名被告男子

不否認他們與少女發生了性關係

但是他們為自己辯護說

當時少女是「同意」的

或者他們誤認為少女是「同意」的

經過幾年的多方取證調查

而最近的庭審上

檢方駁斥了3名被告男子的辯護

女孩子是完全喝醉的無意識狀態

而且調查發現在案發後3名男子

有私下傳簡訊串通口供

一系列的「實錘」面前

3名被告男子終於被定了罪

看看這起當年

引發全島關注的案件

終於有了結果

各位新加坡的網名是怎麼說的

大部分人都還是譴責

這幾個男生禽獸不如

但是最高贊的評論還是提醒女生們

要多加小心

如果不跟男孩子出去喝酒

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了

這就是為什麼自律很重要……不要喝太多酒,特別是和男孩子一起的時候。

還有人為法官叫好

雖然正義遲來了

但是沒有缺席

法官駁倒了被告的辯護,這就是我們需要的法官!

也有一些人質疑

為什麼只判了13年

這個,椰子也有相同的疑問

在中國死刑是適用於強奸的

但是在新加坡死刑基本適用於

謀殺,毒品罪,和綁架

像這個例子中

強姦最多被判20年

13年?13年怎麼能彌補受害者的心靈創傷?應該判他們最種的刑法。他們(法官)有沒有想過是這種事有可能發生在他們愛的人身上?

也有人說出了

椰子心裡的另一個疑問

為什麼過了五年才定罪

下面有網友是這樣解釋的

5年前發生的,現在才定罪?正義來得太遲了!

有些案例需要很多時間去調查。再說了,受害者是在事發2天後才報的警。報警前可能已經洗澡了,令到獲取DNA和取證困難。

儘管受害者有罪論的論調不對

無論如何男人都應該管好自己

不要做一個強姦犯

但是女生也應該學會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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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屍」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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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撿屍」這種黑話

指女生因飲酒過度而醉倒的時候

男生把醉酒的女生撿走

再帶走發生性關係

這種叫法來源自台灣

有網友以「撿屍大道」形容

新北市信義區一帶

當地夜店林立,深夜過後

常見酒醉男女在路邊忘情擁抱

有人觀察,發現凌晨過後

滿街男女儘是癱坐、大叫、

互擁、忘情激吻

甚至當街嘔吐、狂哭、

上演各種失態行為

而有一群猥瑣的男人

尤其熱衷於「撿屍」

匿名受訪者說

他一年撿了30人以上

而且「全屍不要,只撿半屍」

「所謂「全屍」,就是醉到不省人事的女生,「半屍」約七分醉,「全屍有屍臭味(酒味),還會吐,很噁心,半屍雖然醉,仍有知覺,做愛時會更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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