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執法,在餐廳吸菸將被罰款高達1萬令吉 - 新!時代媒體

@ 2019-04-20

大馬衛生部日前宣布,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國內所有餐廳一律被列為禁菸區,包括非冷氣餐廳和開放式的街邊小販。不僅是菸民,若餐廳業者沒有設立禁止吸菸告示牌,也將被罰款高達2500令吉!

我國是在今年1月開始擴大禁菸區措施,政府給予6個月的緩衝期。在這個緩衝期內,若有民眾在禁菸區吸菸,只會接獲口頭警告,可是緩衝期只到6月杪,政府將會在7月1日正式執法。

衛生部長拿督斯里祖基菲里阿末表示,擴大禁菸區措施的口頭警告期將於6月杪結束,從7月1日起,若有民眾冥頑不靈在禁菸區「吞雲吐霧」,一旦被執法人員取締,將接獲罰單。

衛生部是以1983年食品法令實行此規則,違規者可將被罰款1萬令吉或監禁2年。

另外提醒各位菸民,不僅僅是餐廳,其他的地點例如任何醫院或診所的範圍、電梯或公共廁所內、公共運輸或候車亭內、機場範圍、政府部門範圍、建造物內備有銀行提款機服務、金融機構、馬電訊、國能和郵政公司的樓層、購物廣場範圍、油站範圍、體育館、體育中心、健身中等等,也通通是禁菸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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