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宜向媒體說明辯方要求劉特佐與銀行職員通話記錄的原因。 (吉隆坡17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指出,在一馬公司舞弊案中,在逃商人劉特佐才是罪魁禍首,而納吉只是受害者。「我們知道我的當事人是無辜的,是受害者。」「我敢告訴你們,他是劉特佐與共犯陰謀中的受害者。」
沙菲宜是今日在法庭外,向媒體這麼說。「因此,控方應給納吉機會。你們必須調查清楚,納吉只是劉特佐陰謀的受害者。」在早前,納吉律師團向控方要求提供劉特佐與大馬銀行職員余靖萍(譯音Yu Ging Ping)之間的對話記錄,而有關資料在國家銀行搜證時被取走。沙菲宜說,有關通訊內容能夠顯示納吉是否同謀犯罪。
「他被誤導了。他是受害者,不應該是被告。」他說,有關通訊內容也可以證明納吉是否對其戶頭被存入款項的來源是否知情。他說,如果不是納吉指示有關存款交易,那麼控方不能指納吉知道有關款項的來源,更不能說是犯罪。前首相納吉的SRC貪腐案來到第四天的審訊,納吉的辯護律師沙菲宜堅稱,納吉是受害者! 沙菲宜表示,納吉並未自行管理自己的銀行戶頭,而是委託劉特佐、一馬公司董事聶費沙等人來負責。他們在處理納吉戶頭資金時,更有意隱瞞資金流向,把納吉蒙在鼓裡。 「納吉在犯罪中是同謀嗎?他是受害者還是肇事者?這很關鍵,他自己是受害者。他被誤導了,別人(告訴他)說錢從這裡來要那樣用。」 「他是首相,連我都不管理自己的戶頭。我連首相都不是,
他在SRC國際公司洗錢案第四天審訊結束後在庭外,針對向第四證人索取通訊記錄爭辯受訪時說,當辯方提出發現可用的證據時,法官應允許將該證據提呈至法庭。「若這些證據沒有關係,撤銷它便可,並沒有什麼問題。」沙菲宜也重申,納吉對其銀行戶頭的資金來源屬於非法知情與否是重要的因素,並預告將會揭露更多有關該案的資料。
我只是沙菲宜,我都不管理自己的戶頭。你能想像首相嗎? 他怎麼會管理自己的戶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