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月子,婆婆讓我吃方便麵,我媽來送紅棗,進門後直接掀了桌子

@ 2019-04-02

我叫阿月,畢業後獨自在大城市闖蕩,工資不高,房子租在一個城鄉結合處。房東把房子改造成了好多間小房子,租給了不同的人,我的房間在最裡面。我隔壁是一個帥哥,他叫王小明,是做銷售的,每天起早貪黑的忙碌著,我們開始不說話,時間久了,我們見面也開始打招呼。

一次我生病了,請假在房子裡休息,頭疼的厲害,我聽到門響,得知王小明回來了,我蓬頭垢面的,穿著拖鞋去敲門,擺脫他幫我買幾盒藥,他愣了一下,隨即答應了。他回來的時候不但有藥,還有熱騰騰的雞湯和包子,我感動了,對他說:我給你的錢不夠,再給你。他笑著說:算了,這飯就當我請你的,我們也做鄰居這麼久了。

我狼吞虎咽的吃了雞湯和包子,覺得特別香,在這個陌生的城市,我是孤單的,每逢佳節倍思親,有時候我會孤單的想要落淚,有一個人關心我,我也覺得很暖心。

我為了表示謝意,病好後做了幾道菜,給王小明送去,一來二往我們熟悉了。我們都是單身,年齡學歷家世都相仿,就戀愛了。我們商量了下,決定在這個大城市買房太不現實了,不如回老家去,於是我們收拾好行李回去結婚了。

老公家跟我們家是一個低級市的,不一個縣城,說遠也遠說近也近,而我媽得知我們在一起後,就覺得太遠了,她說在老家找個對象多好,我說了老公很多好處,他在我媽面前表現的又很好。最後我媽說了句女大不中留,同意了我們的婚事。

​談彩禮的時候,婆婆說他們那邊最多五萬彩禮,還要女人陪嫁同等的嫁妝,而我媽說我們這邊娶媳婦最低8萬塊,陪嫁隨意。為這個兩家人鬧的很僵,最後婆婆出8萬彩禮,我媽出5萬陪嫁,這才結婚了。

中間爭執的時候,我問老公啥意見,他說彩禮多了是賣女兒,為這句話我很生氣,但是馬上結婚了,我也只能忍著了。

結婚後,我們在小城生活,婆婆最大的愛好是跳廣場舞,很會打扮,買幾百塊錢的衣服眼睛都不眨,我呢要省吃儉用等著養孩子。懷孕的時候,婆婆也不做飯,都是我給一家人做,有時候因為不舒服晚了些,婆婆就說我懶,還說她那時候懷著孕還干很多活呢。

老公對我不好不壞,但是對於婆婆特別好,只要我們有啥矛盾,他立刻說我,他的原話是:我再怎麼樣也不能不要我媽了。意思是老婆隨便換,媽只有一個。

生下女兒後,婆婆照樣每天跳舞,她給我買了一箱子方便麵,天天讓我吃這個,說加個雞蛋有營養,還憶苦思甜,說她那時候坐月子連塊肉都吃不上,我雖然不滿,但是為了孩子我都忍著。

我媽坐車來給我送紅棗,還帶了一個大紅包。媽進門看到我剛泡好的方便麵,把桌子掀了,她說再怎麼樣也不能讓一個產婦吃這些。我婆婆一會跳舞回來了,看到我媽不說話了,我媽對婆婆說:你也是有兒女的人,怎麼能這麼對我女兒,不想好好過就離婚吧!

婆婆說了很多好話,還說自己是很疼孫女的,又做了一大桌子菜。我媽說,如果我覺得委屈,她養我和孩子都沒問題,我心裡暖暖的,這就是母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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