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訊)大馬內陸稅收局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展開追稅行動,向對方追討一筆於2011年至2017期間的15億令吉稅款。
根據《The Edge》引述消息人士報道,這筆稅款的數額遠遠超過這名前首相過去7年所申報的收入,而內陸稅收局已經在上周向納吉發出通知信,追討這筆額外的稅金。消息人士也說,根據調查結果,納吉在這7年期間未申報的收入接近40億令吉,當中包括與1馬發展公司醜聞有關的26億令吉。
納吉因一馬發展公司醜聞事件而面對多項指控,而他本人一直堅持那筆26億令吉是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的政治獻金。更多新聞「人民有權知道真相」,納吉支持直播SRC案審訊?前首相納吉的SRC案開審在即,大馬網民再次爭取直播,納吉今日也在面子書簡短表態,支持直播的訴求。
「我支持直播,因為這有助於審訊透明,並確保遵循法治。」「人民有權知道真相。」近日,大馬大馬網民重新啟動9個月前在Change.org網站發起的請願,要求政府直播審訊過程。直截稿為止,該請願已獲得4萬零518人聯署,其中包括藝術家兼社運份子法米惹扎(Fahmi Reza)。去年7月,總檢察署連續就多宗大案起訴納吉後,即有網民發動網上聯署,要求直播審訊過程。
納吉辯護律師沙菲宜去年10月底也贊同這種主張,聲稱為了透明起見,電視台應現場直播納吉案件的審訊過程。不過,通訊及多媒體部長哥賓星回應表示,國營電視台和《馬新社》的播送時段有限,因此國營電視台不會現場直播納吉的案件審訊。技術問題使審訊停滯SRC國際公司匯款案原定在2月11日開審,但辯方挑起多項法律技術問題,而無法開審此案。3月21日,上訴庭一舉駁回納吉3項攸關法律技術問題的上訴,只允准一項上訴申請,即要求總檢察署出示蘇萊曼委任狀的申請。而上訴庭駁回的三項上訴申請是:禁止公眾討論審訊的封口令;要求獲得控方的文件;以及反對高庭法官納茲(Mohd Nazlan Mohd Ghazali)允准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的申請,把此案從地庭轉到高庭審理。不過,上訴庭當時同意辯方的要求,發出暫緩令以便上訴裁決。總檢察署翌日則向聯邦法院上訴。而聯邦法院在3月27日撤除上訴庭發出的暫緩令,而吉隆坡高庭因而在翌日擇定4月3日開審SRC案。
納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項SRC資金失信控狀及一項濫權控狀,涉嫌款項為4200萬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項涉嫌相同款項的洗黑錢控狀。迄今為止,納吉總共被控42條罪。他全不認罪,並堅持清白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