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訊)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說,獨中生可持統考文憑報考法律執業考試(CLP)。
湯米湯姆斯也是大馬律師執業資格鑒定局主席,他今日發表聲明說,持有統考文憑的學生有資格報考法律執業考試,不過申請人必須符合的特定資格。據《馬來郵報》報導,湯米湯姆斯說,只有高中三的統考文憑學生才能接受考試,並且至少通過兩個科目考試,還必須在大馬教育文憑(SPM)或O水準同等水平,獲得至少五個優等,必須在一次考試中滿足這些條件。
鑒定局已進行審查他指出,這一要求適用於所有在2018年6月5日之後註冊法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
他說,為了回應多方陳述,大馬律師執業資格鑒定局進行了一次審查,包括從英國幾所大學獲取信息,關於他們接受統考文憑作法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入學資格。他補充,大馬律師執業資格鑒定局還獲得了董總,關於統考文憑資格標準及其接受大學學位課程的信息。
湯米湯姆斯說,目前,統考文憑要報考法律執業考試,必須獲得大馬教育文憑或O水準的3個優等,或在大馬高等學校或A水準取得2個科目及格。
法律專業資格鑒定局2017年以不承認統考文憑的理由,而拒絕統考生報考法律執業證書考試,引起各方關註,讓數千名正在國內外修讀法律系的統考生感到不知所措,同時也令準備在未來修讀法律系的獨中生對一圓成為律師之夢感到擔憂。
今年3月19日,教育部副部長張念群稱,大馬律師執業資格鑒定局(LPQB)已在3月8日的會議上,討論統考生參與法律執業證書(CLP)考試的事宜,目前正等待總檢察長對文字做出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