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控泰益瑪目惹議】劉偉強部長出面澄清:不是我,是他的決定!

@ 2019-03-28

(吉隆坡25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偉強日前指「總檢察長」決定不提控砂拉越州元首敦泰益瑪目而引起非議,他今日修正國會書面答覆,澄清是「前總檢察長」的決定。

劉偉強周一(25日)透過書面方式,回答行動黨古晉區國會議員俞利文的提問時表示,總檢察長在研究泰益瑪目被指貪污的案件後,決定不提控泰益瑪目。他還指,雖然反貪污委員會接到來自瑞士維權組織布魯諾曼瑟基金(Bruno Manser Fund)及揭弊網站《砂拉越報告》的情報,但內容與之前調查時所掌握的訊息一樣,因此這不足以讓反貪會重新開檔調查。

但他也表明,如果有新證據,反貪會可重新展開調查,不受限制。當時,劉偉強的國會書面答覆並沒有點名,只稱是「總檢察長」的決定。這份書面答覆引起在野黨和輿論質疑希盟政府。其中,民政黨主席拿督劉華才指,砂州行動黨曾多次抨擊泰益瑪目的財富和濫權,如今卻對此課題保持沉默。「這是否意味著行動黨默認之前的言論是在詆毀前朝政府?行動黨是否真的致力於打擊貪污?」為此,劉偉強辦公室今日發出修訂版的國會書面答覆,在「總檢察長」之前加上「前」(mantan)的字眼。

「前總檢察長研究過泰益瑪目的案件,已決定沒有提控。」早在去年7月,劉偉強已通過國會書面答覆,指反貪會曾調查泰益瑪目數次,完成調查後把報告呈給總檢察署,而總檢察署在2013年決定關閉所有的調查檔案。當時的總檢察長是丹斯里阿都干尼。泰益瑪目自1981年起擔任砂州首席部長,長達33載,2014年卸任後才受委為砂州元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