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者得加「酒精鎖」、同車要連坐罰,立院三讀「酒駕修法」改了什麼?

@ 2019-03-26

立法院今(26)日經過從早上初審通過,協商到下午後,由院會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修法後酒駕累犯、拒絕酒測都將加重開罰,另外也新增「強制酒精鎖」、「車輛沒入」、「同車乘客連坐處法」等,此次修法共有以下幾大重點:

1. 汽、機車駕駛人罰則分流

​​​機車駕駛酒駕初犯,處1.5~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酒駕初犯,處3~12萬元罰鍰。汽機車均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弔扣其駕駛執照1~2年,若車上載有未滿12歲兒童或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弔扣其駕駛執照2~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2. 酒駕累犯加重處罰

若5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依照汽機車分流處9萬或12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罰鍰加罰9萬元,以此累加。如肇事或致死人者,應即沒入該車輛,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駕照;汽機車駕駛人有酒駕、酒駕累犯致死或重傷等情事發生,依法得沒入該車輛。

3. 拒絕酒測加重處罰

酒駕拒測、拒檢者,由原本的9萬改為處以18萬元罰鍰,並累計重罰,如果5年內拒絕酒測2次,不論汽機車都處36萬元罰鍰,第三次則加罰至54萬元。

4. 同車乘客共同責任

因乘客有無規勸的舉證困難,朝野協商後同意依交通部版本通過,採酒測值做為開罰依據,若汽機車駕駛者檢定酒測值超標,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

5. 強制加裝酒精鎖

汽車駕駛人因酒駕累犯、拒絕酒測累犯、酒駕致重傷與致死者,經重新考照後,若不依規定加裝酒精鎖,可處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若由他人代吹解鎖,處罰行為人6000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而有關酒精鎖的規格、配置車種、配置期間、管理及其他應遵守事項,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訂定。

《蘋果日報》報導,酒精鎖部分,從2012至2017年皆曾有多次討論,不過交通部認為,酒精鎖成本初次報價約為15~20萬元,且欠缺國際標準、成本過高以及安裝對象等理由,希望能多加研議,林佳龍也說,交通部支持加裝酒精鎖,目前希望當事人自費。

6. 自行車酒駕也要罰

由於肇事數量逐年增加,這次修正案明定,未來自行車駕駛人,包含電動自行車、或三輪車等慢車,酒駕罰鍰將從現行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提高為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拒絕酒測的罰鍰也變成2倍,可處2400元。

7. 懲罰性賠償

汽車運輸業(公車、客運、計程車等)的職業駕駛人因執行職務駕駛汽車,因酒駕等致他人受有損害而應負賠償責任者,法院得因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受害者)之請求,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3倍以下之懲罰性損害賠償金;對於過失所致損害,得酌定損害額1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

立法院院長蘇嘉全在臉書上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再重的罰責也比不上用路人自我把關約束。

下一波酒駕修法:是《刑法》

《新頭殼》報導,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酒駕受害者換來的,朝野黨派目的是防治酒駕、落實零容忍,國民黨立委沈智慧呼籲,未來要努力的地方在《刑法》修訂上,一定要提高刑法刑度,別再延宕。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也說,接下來《刑法》的修正也是重要領域。

《經濟日報》報導,下一波修法就要處理《刑法》相關規定,法務部日前提出酒駕累犯撞死人最高可處死刑,立法院目前已有20多個提案,其中過半數都主張最高可處死刑。

江啟臣、呂玉玲及林俊憲等立委提出,將《刑法》第185條之3中增列「死刑、無期徒刑」的法定刑,擴大法官裁判空間,而不是單以酒測值達一定標準視為殺人罪,不論是「累犯」或是「酒測值嚴重超標」者,都可讓法官依個案作出相當的判決,將惡性重大者隔離於社會。

不過法務部的版本,主張「累犯」撞死人才會死刑;部分立委認為,這樣只會讓喝酒的人心存僥倖,因此修法第一次酒駕撞死人就可處死刑,「有第一次就沒有第二次」才能真正隔離酒駕惡行。

新聞來源:

嚴懲酒駕!立院三讀通過《道交條例》 重罰累犯強制加裝酒精鎖(蘋果日報)

酒駕修法協商完成 可望今天三讀通過(自由時報)

下一波修法 首次酒駕致死就死刑?(經濟日報)

酒駕修法三讀 同車者連坐開罰、累犯須加裝酒精鎖(新頭殼)

核稿編輯:羊正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