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9日晚,北京昌平新東方外國語學校高一16歲女生姚淑(化名)失聯,次日早上7時左右,姚淑屍體在該校教學樓601室被發現,後該校另一班級男生王恆(化名)向警方投案,承認殺害姚淑。4月19日,該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不公開開庭審理。
檢方認為,王恆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行與被害人姚淑發生性關係,並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鑒於王恆實施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據了解,庭審時,王恆稱發生性關係是姚淑自願的,拒不承認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
案發:16歲花季少女殞命教室
5月20日零時42分,在山東東營老家的李女士接到新東方昌平分校魏姓老師電話,對方稱其女兒姚淑與男生出去了,讓她務必次日一早到學校一趟。經詢問,魏老師表示,截至當晚10時30分,姚淑仍未回宿舍,學校通過排查發現,同年級另一班的男生王恆也不見了,王恆告訴其室友,他發燒了,要回家治病,今晚不回來了。
「我女兒一向很乖,不可能在不和我商量的前提下私自離校」,李女士稱,19日晚8時48分之前,姚淑一直通過微信和手機簡訊與她聊天,其間沒有任何異常情形,「她怎麼可能會突然離校?這根本不合邏輯。」
李女士急忙給女兒打電話,但姚淑的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我判斷姚淑一定出事了,催促校方抓緊派人去找,一定要在校內尋找,重點排查校園的每一個角落和教學樓。」李女士表示,姚淑膽子小,不可能晚上私自和男生一起出去,要求校方立即調取學校監控錄像,查看姚淑是否離校。與此同時,李女士感到問題非常嚴重,立即驅車赴京。
姚淑生前的照片。
20日凌晨3時左右,李女士聯繫到學校負責人王某。李女士要求其立即組織人員到校內、重點是教學樓尋找姚淑。王某認為此時發動全校師生多有不便,堅稱姚淑不會有危險,且姚淑失聯不到24小時,即使報警,警方也不會受理。
20日早上7時左右,值班老師帶領學生上樓查找,在教學樓601教室見到了姚淑的屍體。正在趕往學校路上的李女士從女兒同學處獲知了此消息,「姚淑好像睡著了,叫不醒。」李女士一再追問姚淑還活著嗎,同學表示不確定,老師不讓上前去問。
20日上午,王恆向警方投案,承認19日晚用胳膊勒死了姚淑。
自稱發生性關係後害怕被告發殺人
據了解,姚淑與王恆均為北京昌平新東方外國語學校高一年級學生。2016年元旦,擔任學校晚會主持人的姚淑引起了王恆的注意。王恆被姚淑的美麗吸引,晚會結束後,17歲的王恆向同學要了姚淑的微信,並加為好友。次月,王恆向姚淑表達了愛意,但姚淑以學習為由拒絕。
熟悉案情的人士介紹,王恆自稱案發當晚,在教室內,兩人發生性關係,後姚淑反悔,稱要將此事告知老師,害怕遭告發的王恆,用手勒住姚淑頸部致其死亡。之後,王恆將姚淑拖至中間的教室,拿走其手機,翻牆逃走。
王恆和朋友的合影,紅圈標記為王恆。
但李女士稱,她通過向姚淑的老師及同學了解,兩人並非男女朋友關係。李女士回憶,案發前,「姚淑曾在電話里和我提過王恆追求她,但我女兒說她不喜歡王恆,稱對方很張揚,我女兒說很討厭他」。當時,李女士還教育姚淑,不喜歡的話可以明確告訴對方,但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傷及男孩的自尊心,也可以和他做普通朋友。
此外,李女士記起,2016年4月份,因王恆在校內造謠姚淑搶了同學的男朋友,感覺名譽受損的姚淑,在教室內與王恆打起來,姚淑用手機砸向王恆的臉。事後,姚淑還和李女士說想轉學,但李女士表示轉學不是一下子就能決定的,勸她先上完這學期。
案後向老師謊稱「很安全」併入住酒店點外賣
姚淑的4名同學於20日凌晨4點進入學校監控室,他們查看了19日晚9時至20日凌晨的全部監控錄像,未發現姚淑外出的身影,卻意外發現王恆於19日晚10時02分翻牆外出的鏡頭,而且將攝像頭翻轉,逃避監控。
據了解,王恆當晚11點左右,通過其手機給學校老師發過簡訊,稱「我和姚淑在一起,她手機沒電了,我們在找地方充電,我們很安全,放心吧」,於是學校老師初步認為兩人一起出校了。李女士認為,由此可看出王恆在作案後不但不希望姚淑得到施救,而且試圖誤導老師,為自己的逃離爭取時間。
王恆和其母親的合影。
熟悉案情的人士表示,王恆從學校逃走後,19日晚11時39分,打車到北京市區入住一家酒店。酒店監控視頻顯示,凌晨零時45分,王恆到前台拿外賣。王恆在該酒店浴缸內企圖割腕自殺未果,20日早上,王恆將涉嫌殺人的事情告知其母。7時許,王恆在被母親送往醫院的路上,用其母親的手機打電話報警,稱自己過失將姚淑殺害。
隨後,王恆被警方帶走。
事發教室無監控被害人處女膜新鮮撕裂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案發601教室原是學校準備的老師辦公室,也是整個教學樓唯一沒有監控的教室。後來該教室並未作為老師辦公室使用,被學校改成了話劇排練室,但一直沒有安裝監控。601教室斜上方監控顯示,19日晚姚淑手裡拿著手機,邊走邊看手機自行進入601教室。
據到過現場的老師稱,20日早晨發現姚淑時,姚淑屍體面部朝上,其鼻孔、嘴部、頭部均有血跡,胳膊、腿部都有傷痕,雙臂自然放在身體兩側,頭髮散亂,屍體用校服進行了遮蓋,現場地面上有被處理過大片血跡的痕跡。
李女士稱,屍檢報告顯示,姚淑體表損傷主要位於頸部,符合被他人扼壓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李女士表示,在法醫鑑定機構見到姚淑屍體時,她頭髮散亂,右臉腫脹並有紫斑,臉部扭曲變形,鼻子大量出血,嘴部腫脹並有血跡,頭部有傷口,脖子有勒痕,身上有淤青。「我們懷疑王恆在開始實施犯罪時,除勒脖子致使窒息外,還有暴力襲擊行為,有受到鈍器攻擊的可能,不然單純地採取勒脖子的方式,不可能致使我女兒鼻子、嘴部大量出血。」
王恆和朋友的合影。
此外,李女士並不認可王恆所稱的為女兒主動要求發生性關係,認為女兒遭到強姦,「他們以前有矛盾,怎麼會主動發生性關係,如果是自願的,他怎麼要殺她?此外屍檢報告上顯示我女兒處女膜新鮮撕裂,她一直很乖很純潔,不可能亂來的。」案發現場中,姚淑的臀部有大片血跡,李女士認為這些血跡並不是簡單處女膜破裂流出血跡,認為女兒有遭受暴力可能。
專家認定死者生前遭受暴力攻擊
就屍檢報告結果,李女士曾多次向檢察院提出補充鑑定申請,申請對被害人具體死亡時間、是否遭受新型毒品作用、是否存在骨折、頭顳部損傷形成原因、臀部褲子處大量血跡的形成、頸部是否遭受其他物體作用等進行補充鑑定。
據了解,此案曾退回公安部門補充偵查,後將案件重新移交到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李女士稱,公安部門給出的女兒被害案件的回覆意見稱,姚淑頭部損傷確認為外力所致,但無法確定是什麼外力所致。對於臀部位置的大片血跡認定為尿液,解釋為遭扼壓頸部時造成的小便失禁,家屬並不認可該結論,認為該結論並沒有相關的法醫學輔助材料予以證明,對於臀部的大片液體,家屬認為不排除姚淑下體遭局部撕裂的可能。此外,姚淑頭顳部傷口、臀部大量血跡等無法找到合理的法醫學解釋,家屬在諮詢相關法醫專家後初步認為,姚淑頭部、面部和頸部的傷害情況應為王恆連續、反覆多次施加暴力作用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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