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在交友網站認識張姓男子,不料第一次見面卻遭「約會強暴」,於是女子不甘心,為了蒐證決定再「犧牲一次」,完事後將沾有體液的衛生紙與錄影畫面交給檢警,控訴男子性侵,沒想到審判最後結果卻讓她超傻眼。(圖片來源:示意圖/壹週刊資料照)
新竹發生一起離奇性侵案件!一名女子在交友網站認識張姓男子,不料第一次見面卻遭「約會強暴」,於是女子不甘心對方仍逍遙法外,便偷裝「寵物攝影機」,再主動約男子到住處床戰,為了蒐證決定再「犧牲一次」,完事後將沾有體液的衛生紙與錄影畫面交給檢警,控訴男子性侵,沒想到審判最後結果卻讓她超傻眼。
示意圖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該名女子指控張男,原本相約7月22日見面,但張男前往她的住處,她一開門便遭張男強行性侵,讓她覺得心有不甘,於是在房間內安裝「動物攝影機」,再約炮請張男過來,「犧牲最後一次」後,蒐集沾精衛生紙與錄影畫面,向檢警控訴張男性侵。
張男到案後喊冤,並表示2人在7月1日首度見面就床戰過,3週後彼此也同意再戰,女子更願意開門讓他進房,只是嘿咻過程中,他發現女子有以攝影機側錄,便要求拿出記憶卡,女子卻說有雲端備份,打死不給他,後來就被女子指控性侵了。
檢方調查後,依據女子提供的監視錄影發現,女子的確開門讓張男進入,2人坐在床上親熱,雖然發生性行為後,女子提告驗傷,也在腹部驗出張男精液的DNA,但女子在性愛過程中,僅有揮動雙手及輕微推擠動作、臉上表情不悅,並無積極反抗。另外,女子在張男到浴室洗澡後,拿手機監看錄影效果,又用塑膠袋包起來擦過的衛生紙,卻無抵抗或求救行為,檢方認為雙方確實是同意性交
檢方偵訊時,詢問女子裝動物攝影機,是否為了要拍張男?女子聲稱「因為他7月1日就強暴過我1次,我不想讓他逍遙法外,想將他繩之以法,為了想要留下證據,所以才約他」,第2次是犧牲自己,但檢方認為,由於第2次發生關係無違反女子意願,且沒有其它證據證明張男7月1日的犯行,因此在罪證不足的情況下,全案不起訴。(撰文:數位發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