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酒量卻變成「練愛的技巧」 酒女哭訴遭經紀人性侵…

@ 2019-03-18

(圖片來源:示意圖/《蘋果》資料照片)

台北一名19歲的女子到酒店上班賺錢「賣藝不賣身」,但擔心酒量不好會失身,便向酒店陳姓經紀人訴苦,因此兩人決定相約「練酒量」,沒想到2人喝沒幾杯卻手牽著手走到附近飯店「練習性愛技巧」,事後女子指控陳男將她灌醉欲性侵,檢察官因此勘驗賓館的監視器,發現酒女相當清醒,最後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陳男。

根據警方調查,這名年輕女子剛畢業,但因工作不好找,她便想趁著年輕去酒店上班賺大錢,只是她答應男友會守身如玉、賣藝不賣身,不過礙於酒量不好,她又怕替客人服務時,喝幾杯就會醉倒,不僅小費拿不多,也怕被撿屍,懊惱的她向酒店的陳姓經紀人訴苦,陳男一聽,表示要陪她喝酒練酒量,兩人在去年1月13日相約「練酒量」,沒想到2人才喝一瓶蘇格登威士忌沒多久,接著就一起到附近的摩鐵休息。

事後酒女卻在飯店報警,並打電話向男友哭訴遭到經紀人性侵,她指控陳男原本要幫她練習酒量,等她酒醉意識不清時,她請陳男帶她回男友家,但陳男卻帶她到摩鐵趁機性侵,她一直哭喊不要,陳男才停手;陳男則喊冤,他表示自己與酒女一起喝到凌晨,女子亦是一直很清楚,由於他喝酒不方便開車送她回家,兩人便一起走路到附近摩鐵休息,當時電梯壞掉,他們還從1樓走到7樓,而一進房2人就愛撫、親吻,自然發生性關係。

檢察官傳喚酒女男友,他說當天接到女友哭訴被性侵的電話,他趕到現場時,女友當時全身酒味、情緒不穩,講話也不清楚;但現場處理的警員則表示,酒女雖然有在流淚,看起來有喝酒,但沒有很醉,問問題都可以清楚回答。

檢察官再查監視器,發現陳男與酒女是牽手走進摩鐵,女子也無步伐不穩的狀況,雖然2人在櫃台辦理住房手續時,女子有短暫趴在櫃台上,2人又手牽手走到7樓房內,因此檢察官認為女子看不出有到酒醉不醒人事的地步,且女子單方面指控遭性侵,又無事證,最後以事證不足,不起訴處分。(撰文:數位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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