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每3年將被查一次

@ 2019-03-16

納稅人每3年將被查一次

2019年3月15日

稅收局近年來都頻頻查稅,很多納稅人都中招。不過其實根據華總經濟研究委員會副主席拿督蔡兆源表示,商家一定要做好心理準備,就是五年內,商家一定會被(稅收局)查一次;打工一族則會在每三年被查一次

所以,當大家被稅收局審查,不是因為自己很倒霉,而是在這制度下,稅收局會每一年從商家、納稅人中,抽調20%者來審查。這樣五年下來,就會查完100%。這不是新的政策,而是之前多年以來都有的政策。

經濟學者分析,國內「有報帳卻少報稅」者及「沒報帳也沒報稅」者分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及30%,若政府能促使這些人都報稅,預計大馬不會出現財政赤字。

另外,政府每年提供多達20多項的扣稅事項,民眾只要在過去的1年內有花費在這些事項上,將可以在呈報個人所得稅時,用來扣稅。包括了父母醫療費用、父母津貼、身體檢查、教育費用、醫藥保險、壽險、哺乳器材、素質生活(網絡、報紙、書籍、智慧型手機、電腦、運動用品、健身會員費)等等。

不過,政府提供減免之際,也要求申領的納稅人保存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購買書籍、電腦、父母醫藥費等的收據。很多人的收據僅僅保存一年,之後就丟掉了,不過,如果你剛好遇到了稅收局官員上門檢查,你可能將面對麻煩。因為事實上,這些扣稅的收據必須保存長達7年的時間!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當官員上門查稅,你很配合的拿出已保存數年的收據時,才驚覺大部分收據已變成沒有任何字墨的「白紙」!這時就悲劇了。

納稅人或許清楚自己得保存收據,卻忽略了市場上很多收據是熱敏列印收據(thermal receipt),這種收據會褪色,甚至不留一點字跡。較妥當的做法,是以掃描(scan)或拍照方式,存檔歸類保存這些收據。

納稅人應該保存文件記錄長達7年,以防萬一當局需要有關資料稽查。例如2012稅年的BE表格,至少必須保存至2019年12月31日;至於執行公務的開銷,必須將可扣稅單據保存良好,例如汽油費收據、的士費收據、停車費收據等,方便當局稽查。

對於有投資收入的納稅人,股息收入憑據和房子可扣稅開銷單據,如:維修開銷、土地稅和門牌稅、火險、租金收入和享有減免優惠的開銷單據,如個人電腦、書籍、父母醫藥開銷、個人、配偶或子女身體檢查費和嚴重疾病單據等,必須保存7年以作證明。

沒有將文件記錄保存良好的納稅人將被罰款3百令吉至一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一年;或兩者兼施。

所以,如果你在生活之中有花費到這些項目,並申請扣稅的話,記得把收據使用手機拍照,並保存起來,才不會讓你在稅收局官員上門是,面對麻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