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一名36歲人士因在面子書上羞辱國家元首和皇室遭警方逮捕!
全國警察總長丹斯里弗茲今日發表文告時表示,該名面子書帳號名字為「Sharil Chain」的36歲人士,是於今日在吉打州瓜拉姆達縣的雙溪大年(Sungai Petani)遭警方逮捕。'
他說,警方目前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第4(1)條文,以及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調查上述案件。
「警方將於明早把嫌犯押解至法庭進行延扣程序,以助查這宗羞辱案。」
弗茲也重申,任何挑戰國家元首、皇室或侮辱任何種族的宗教信仰行為都會引發足以破壞國家及種族和諧,因此必須即刻被停止。
「警方也會對任何進行上述行為的人士採取嚴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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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侮辱興都教案週一下判
(吉隆坡15日訊)一名製作公司前攝影師今日在地庭承認兩項涉嫌在個人面子書貼文侮辱興都教的控狀, 法庭擇定案件於3月18日下判。
現年52歲的被告占裡阿都拉薩今日身穿藍色牛仔褲, 以及背後印著「攝影師」的黑色T恤出庭, 在聆聽兩項控狀後,承認有罪。
為讓控方準備好文件,法官占利峇卡擇定案件於本月18日下判,並批准被告以1萬5000令吉由一人保外。
根據控狀,被告占裡阿都拉薩被指通過其面子書賬號「Zamri BinAbd Razak」,上傳兩個具侮辱及意圖傷害他人感受的貼文。控方是援引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提控被告,並可與相同法令的第233(3)條文同讀。
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坐牢長達一年,或兩者兼施,若在定罪後仍繼續犯罪,將每天罰款1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