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大聯盟今天與美國職棒大聯盟簽訂球員協定,中職會長吳志揚(左)與大聯盟國際事業部資深副總裁史莫(Jim Small)代表簽約。記者蘇志畬/攝影
中華職棒大聯盟今天與美國職棒大聯盟簽訂球員協定,建立未來中職球員旅美的正式管道,每年11月1日到12月5日開放美職球隊接觸具旅外資格球員,所屬球團可按比例獲得入札金。
中職會長吳志揚今與大聯盟國際事業部資深副總裁史莫(Jim Small)正式簽署球員協定,未來當美職球團希望網羅中職球員時,須透過雙方聯盟進行身分查核、照會,大聯盟將進行公告,讓所有球隊都能洽談,入札期間為11月1日到12月5日。
吳志揚表示,雙方從去年開始洽談,今天正式簽約後,就能透過制度,讓中職球員能夠挑戰美國大聯盟,對球團也有一定回饋,最後簽約金額將按比例支付入札金,不過最後選擇哪支球團則由球員決定,保障球員的權利。
吳志揚表示:「這對中職是利多,年輕的選手可以先選擇中職,在職業環境中磨鍊成長,讓大家看到表現,在自己的家鄉發光發熱後,讓國外球團產生網羅意願,不必在高中階段就到美國從小聯盟開始打,提供另一個旅美的途徑。」
根據中職規定,球員年資滿3年即可申請旅外資格,經原球團同意後即可加盟國外球團,去年猿隊王柏融、統一獅隊陳韻文都行使旅外資格,兩人也都有美職球團接觸,但受限於大聯盟規定,除非是取得自由球員資格,不然在未建立雙方協議前,不允許美職球團個別接觸中職旅外資格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