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通過相親認識的,他的家庭條件算是中等水平,我一個農村姑娘覺得自己能找一個這樣條件的家主已經很幸運了。
於是在相親之後我們一直保持著聯繫,那時候不算愛應該算是合適吧,因為我對自己的長相很自信,認為他當時一定是看上了我的外表,而他的條件又是我需要的。
就這樣慢慢的我們在一起了,在一起之後我才知道他喜歡的不是我的外在,而是我開朗的性格,覺得和我相處十分舒服,他也是那種大氣有擔當的男人。
所以在談戀愛的時候我已經被他的人格魅力所吸引,而不是再把家庭條件放在第一位了,我對他也從合適慢慢變成了愛。
交往了兩年雙方父母都有些著急,想讓我們快點結婚,於是在雙方父母的協助下我們兩個領了證,領證後婆婆突然提出一個無理的要求,要讓我把工資卡交給她,說我們小孩存不住錢,以後有什麼事急用錢怕拿不出來,我拒絕了她。
回家後我告訴老公,婆婆今天讓我把工資卡給她,我沒給,老公聽了以後有些不高興,說「老人家要你就給她唄,你這一個月也沒多少錢,她拿著花點就花點吧,再說我的工資卡都給你了。」
我也不是那種小氣的人,一想也對,老公的工資卡在我這裡,我一個人掌握著經濟大權,我那張卡每月也沒有多少錢給她就給她吧。
第二天我找到婆婆把工資卡給了婆婆,和她說「媽,這卡你拿著有需要了就花」婆婆卻說,你的錢我不動,我給你攢著有用了我就給你,我感到絕望,心裡想明明是貪錢還說的那麼好聽,這樣的婆婆以後可不好相處,真怕被她賣了還幫她數錢。
結婚兩年,父母打電話來說「你弟弟找了個女朋友,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女方讓我們在縣城裡買套房當婚房,才同意的嫁過來,現在我跟你爸把養老錢都拿出來了,還差十萬塊錢,你能想法湊點嗎?」
掛了電話,我想了想拿老公辛苦賺來的錢給弟弟買房,實在不合適。想起來這兩年的工資怎麼也得有四五萬了,再找朋友借借應該能湊夠十萬,就去找婆婆,告訴婆婆弟弟結婚,女方家長讓弟弟在縣城買房才同意嫁過來,娘家人湊了湊還差十萬,能不能我先把工資卡拿回來解決燃眉之急。
本以為婆婆不會給或不情願的給,結果婆婆竟然痛快的答應了,從房裡拿出工資卡讓我趕緊給父母打過去,我拿著工資卡在路上胡思亂想,覺得婆婆之所以這麼爽快一定是有原因的,可能她把我工資卡里的錢已經用的差不多了。
可到銀行一查餘額我大吃一驚,整整十萬塊錢,這不應該啊,我在驚訝中打電話詢問婆婆,怎麼我卡里一下子多出這麼多錢,婆婆說「姑娘,我把我的棺材本存在你的卡里了,我擔心你們小兩口以後有什麼急用拿不出錢,我這裡好接濟你們,現在我親家著急用錢,這筆錢也算髮揮作用了」
我在電話這頭哽咽的說不出話來,婆婆說,趕緊給他們打過去吧別耽誤了正事。我拿著電話淚如雨下。
原來我一直都是一個小氣的人,誤會了婆婆的好意,以為她要卡時說的話只是緩兵之計,誤解了一個老人的好心,婆婆的行為讓我慚愧,今後我一定會好好努力,給兩家老人一個幸福的生活,讓他們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