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結婚了十年,這十年來可謂辛酸苦辣一一嘗遍。我和老婆結婚前,感情一直很好,但岳父母卻一直不同意我倆的婚事,因為我家境不好。當初我們要結婚的時候,他們硬是逼著我給十萬彩禮才答應我們的婚事。當時老婆和岳父母理論,說他們是不是賣女兒。沒想到岳母雙手叉腰,說他們就是賣女兒。那會,老婆是哭著出嫁。
我岳父母是極度重男輕女的人,在他們心裡只有兒子一個人,而老婆似乎從來就不是他們親生的。小時候好吃好玩的都是留給小舅子,而老婆只能吃小舅子不要或丟掉的。連衣服,小舅子從來都是新買的,而老婆的衣服永遠是撿親戚穿過的。因為岳父母的偏心,老婆自小就特別自卑敏感,也不敢跟岳父母鬧,只能自己暗暗流眼淚。
結婚後第三年,老婆生病住院,花光了所有的積蓄,可醫藥費仍然不夠。無奈之下,我只能厚著臉皮去找岳父母借錢,可他們卻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他們身上的錢是要留給小舅子買房買車的,女兒已經嫁給了我,就是我家的人,死活也是我自己的事了。那一刻,聽到他們的話,我徹底絕望了,覺得老婆很可憐也很可悲。
說實話,我真的想不明白,岳父母為什麼對老婆如此狠心。但後來我想方設法總算救回了老婆一條命,雖然欠了一屁股債,但我不怕,畢竟老婆的命比什麼都重要。錢沒了,還可以再賺;老婆沒了,家就沒了。
為了還清欠債,我早出晚歸,努力掙錢。慢慢地,欠債還清了。我還拿了剩餘的錢,開了一家小店面,慢慢熬著,熬了一兩年,生意有了很大起色,日漸紅火起來,家裡的存款也慢慢多了起來。
可就在這時候,兩三年不太和我們走動的岳父母卻找上了門。一見到我們,就跟我們哭訴說小舅子娶了老婆以後六親不認,眼裡只有他老婆,而他老婆又是個厲害角色,容不下岳父母。把他們倆老的錢全騙了過去,甚至還把他們二老都趕出了家門,如今他們走投無路了,希望可以住在女兒女婿家。
我聽了以後,冷笑了起來。沒想到報應竟如此之快,因為對老婆的見死不救,原諒我沒辦法同情他們。我問老婆的想法,老婆卻淡淡跟我說,這件事就讓我自己做主,既然自己的親生父母都不要她了,她又何必苦苦求著他們給個笑臉?說完,老婆的眼眶紅了,但她還是很堅決,不再心軟。
聽到老婆這麼一說,我徹底放心了,那就別怪我狠心。當初他們都能對自己的親生女兒見死不救,現在被自己心愛的兒子趕出家門了,憑什麼就要我來收留他們?我給了他們五萬塊錢,讓他們從哪來回哪去,我是不可能收留他們。
誰知道,他們拿了五萬塊錢,卻站在我們小店門口,對我們破口大罵,說我們忘恩負義,有點錢了連自己的親生父母都不要了。罵罵咧咧了一上午,最後罵累了才走了。而老婆坐在店裡,一直聽著岳父母的罵聲,一句話不說,只不停流眼淚。那一刻,我心疼她。我想她也是對岳父母心死了,才如此痛苦吧。
也許有人會說我太狠心,可我不是他們的兒子,我沒有義務孝順他們。更何況他們那麼狠毒的人,也不值得我去孝順他們。我不知道換成是別人的女婿,遇到這樣的情況,又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