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正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將警正四階以下人員之最高年功俸俸額從原先的500俸點提升至525俸點,以及將警正三階之俸額自525俸點加至550俸點;基層警員今天薪資入帳,發現立即少了4萬多元,痛批「爛政府,政策朝令夕改,從警察身上掏錢,拿去撒錢買選票,他X的執政黨」。
針對員警的說法,警政署表示,基層警消同仁年功由500元晉級525元,108年1月1日起晉525元第1年考績獎金雖減少半個月(以任警正四階滿10年者為例,約減少3萬6655元),但現職待遇晉級後每月增加1370元,每年可增加1萬9865元(以14.5個月計),雖扣除後約減少1萬6790元,但嗣後現職每年均增加1萬9865元,退休後每月增加1644元、每年增加1萬9728元。再者,優惠考績只有晉525元第1年暫停,第2年起即恢復優惠權益。
警政署強調,本俸級提升案晉最高年功俸第1年考績獎金雖略減少,但長期增加所得對員警更為有利。
基層警員指出,剛畢業服務的基層員警是從150俸點開始,像他們50歲左右、已到達頂點500俸點、可領年功俸的員警,考績甲原本可以加發1個月、考績乙加發半個月薪水,今年就變成沒有到頂點;這名基層警員實際計算薪水發現今年各項都減少,他足足少了41003元,很難過地打給跟妻子說「被減薪了」。
「砍警察砍到肉裡去」,警員指出,現在最高調整到525俸點,原本俸點500已到頂的員警今年就變成沒有到頂點,立即損失半個月至1個月薪資;要重新升到525俸點才補得回來,根本是變相懲罰年功俸到頂的人。
警員痛批政府說財政困難,要軍公教共體時艱,結果左手從警察身上拿錢,右手就出門撒錢買選票;警員最關心的是工時長、勤務多、人力不足的工作環境,還有原先治安與交通的工作外,必須配合其他機關的行政稽查等協辦工作,造成警察勤業務疊床架屋。
警察是因無窮盡的惡性循環下,導致服勤時數居高不下,且因各縣市加班費有上限,多餘的服勤時數也喚不到錢;政府不從源頭減少警察勤業務,回歸本質專業,解決員警過勞問題,反而是精打細算。今年從年功俸到頂點員警身上掏走的錢,所謂幫警察加的薪水,換算起來政府還賺一票。
警員解釋所謂到525俸點可加薪1370元,對比今年立即砍掉年功俸、損失半個月、一個月薪水的警察數,由於全國大約共有2千多名警察;假設僅用最小如像他損失半個月薪水、也用最少2000個警察來計算,政府今年至少立即省下8千萬元。
一名基層警員今天領到薪水,很難過地跟妻子說被減薪4萬元。
警政署對俸點新制的試算表。
警政署對俸點新制的試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