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結婚女兒被父母「請」出房子,女兒詰問母親,母親委屈落淚

@ 2019-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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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月姐弟妹兩個,她是老大,是姐姐,她還有個弟弟叫張磊,兩個人相差15歲,可以說張磊是父母老來得子,自然是極寵的。張月不喜歡讀書,高中讀一半自己去城裡打工了,她在城裡認識了同是打工的王小超,兩人結婚了。王小超家裡條件不好,所以也出不了什麼彩禮,父母也沒有多求,只希望兩個孩子好好過。母親為了張月在夫家有地位,她還給她湊了兩萬塊的彩禮。

張磊長大,父親去世,而母親已老去。看著兒子長大,她心裡很愁,現在媳婦越來越不好娶了,不弄套房子自己以後可咋辦。於是母親開始想辦法掙錢,想給兒子在城裡買套房子。母親攢了10萬,興沖沖的去城裡買房了,可人家說一套小點的房子首付都得20萬。沒辦法,她只好求助女兒。女兒同意借給母親10萬,母親打了借條,說會把錢還給女兒。

房子買了,母親又攢錢裝修,一切收拾妥當,可是女兒卻住了進去。女兒說:「媽,我弟弟還沒到結婚的年齡呢,我們先住幾年,到時候弟弟一結婚,我們立馬把房子讓給他。」母親想著都是自己的孩子,住就住吧,於是讓女兒住了進去。女兒一家四口搬了進去,一住就是5年,這時候,張磊談了朋友。不出所料,女方對於彩禮沒什麼要求,只要求張磊在市裡有套房子。母親笑了,自己當初的決定是正確的。

母親去找張月,可是張月說什麼都不搬出去,她說買這房子自己出了錢了,這房子就有她一半。這就奇怪了,房子寫的是母親的名字,而房貸也是母親還的,這房跟張月有什麼關係?母親向女兒解釋著一切,可是張月說什麼都不聽,她詰問母親,說孩子要上學,必須住在這邊,這房子就是她的,她還哭訴母親趕他們走,重男輕女。張月越說越大聲,她想讓鄰居都來評評理。

母親心裡特別委屈,她是借了張月10萬塊錢,但這房子確實是她買給兒子張磊的,張月這樣簡直就是無賴。母親沒有辦法,她不想和女兒撕破臉,於是她想方設法湊夠10萬塊錢給張月,可是張月不要錢只要房子。她怒罵母親,什麼難聽的詞彙都說了出來,母親很委屈,也很生氣,她借女兒買的房子,也把錢還了,女兒怎麼還不搬走,難道真的忍心自己弟弟娶不上媳婦嗎?張月不管母親說什麼她就是不走。

母親和兒子一起與張月交涉,可是張月就是賴在這裡。母子倆沒辦法,只好走法律程序。房子要回來了,張磊結婚了,可是張月沒有來,她說這個家沒有親情了,跟母親和弟弟斷絕了關係。母親自認為自己對兩個孩子一視同仁,可為什麼女兒總說自己重男輕女?當初彩禮沒要還給了兩萬陪嫁,現在她給兒子買房,這就是重男輕女嗎?張月再沒有來看過母親,而母親一直和兒子兒媳生活在一起。

父母是愛孩子的,孩子沒有資格向父母索取,父母給,接受即可,父母不給,也不要強求,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終究是不屬於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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