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結婚的時候,他們家已經買好了房子,付了首付,但是需要我們結婚之後慢慢還。
我跟老公每個月的工資都是6000多塊錢,在我們這種小城市,壓力並不是很大。所以當時結婚的時候,我懷著美好的幻想,以後兩個人一起打拚,一起過美好的生活。
沒想到我的幻想在一開始的時候就破滅了,新房剛裝修好,我跟老公一住進去,還沒有過幾天二人世界呢,小叔子就住進來了,婆婆說小叔子要在這邊找工作,所以就想在我們家借住一段時間,當時覺得也沒有什麼,因為小叔子如果找到工作的話就會搬出去,可是沒想到小叔子一來就賴著不走了,他在我家天天蹭吃蹭喝,根本就不出去找工作,房間弄得亂七八糟,而且有時候大半夜會帶女朋友回家,把家裡搞得雞犬不寧,我剛開始的時候還對他挺客氣的,後來有一次就直接挑明說,我們家不是賓館,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小叔子跟我說他正在外面天天找工作呢,只要一找到就搬走,我才不相信他的鬼話呢,天天只知道出去玩,就是個敗家子。
後來可能是小叔子覺得受委屈了,就把這件事跟婆婆說了,雖然老公和小叔子都是他的兒子,但是婆婆對小叔子比較偏愛,所以婆婆就氣沖沖的來找我理論,我就把實際情況跟她說了,結果她覺得小叔子做的根本沒錯,這房子是她買的,房產證上寫的是她兒子的名字,她想讓誰住讓誰住,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我當時一聽這話氣就上來了,房子的首付是她承擔的沒錯,可是婚後是我和老公一起再還房貸,婆婆的這話提醒我,一定讓老公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否則有這樣的婆婆,以後如果離婚也會凈身出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