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加拿大人太倒霉,背後隱情震動世界

@ 2019-01-15

1月14日,前方傳來好消息:加拿大籍毒販被判死刑,原因是走私冰毒222公斤,而且還系主犯!

這裡的有兩個關鍵詞,一個背後隱情,一個大背景。

兩個關鍵詞是加拿大籍和死刑。我們都知道,加拿大最近在中國很敏感,原因是加拿大當局聽從美國的指令、在華為CFO孟晚舟沒有違反加拿大法律的情況下拘捕了她,並且還準備配合美國引渡孟晚舟。

所以,在這個敏感時刻,有一個加拿大毒販被判了死刑,這自然會引起廣泛的興趣。

這次事件背後的隱情是,被告人加拿大人羅伯特.勞埃德.謝倫伯格,2014年11月19日抵達大連,按照另一名毒販指示,分裝一批在大連貨倉的220公斤冰毒,並準備把毒品放入輪胎走私運往澳洲。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警方接到報案後,在貨倉搜出300多袋塑料顆粒,其中15袋為白色晶狀物品。

對於這起案件,之前其實並未曝光,媒體也未關注,只有加方使館人員到庭旁聽。該案2016年3月15日由大連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今年11月20日也就是在孟晚舟被拘捕前十多天作出一審判決。

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走私毒品未遂,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人民幣,驅逐出境。

如果判決後被告人不再上訴,那麼大概就是刑滿後驅逐出境了。坦率說,這麼重的罪,法院認定的是「未遂」,所以給予了相對較輕的懲罰,這應該是考慮到了中加關係最近一兩年越來越好的因素。

但是,宣判後,被告竟然認為量刑過重,提出上訴。毒販大概是認為,有加拿大政府撐腰,15年判決太重了,提出上訴希望減輕懲罰。然而,中加關係在12月1日發生劇變,當天加方竟然無理由拘捕了華為副董事長、CFO孟晚舟,加方在不聽中國放人的要求後,此案接著12月底被曝光。

12月29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認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為從犯和犯罪未遂並從輕處罰明顯不當,經審理,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將案件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了新的犯罪事實。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此案公開開庭審理。

接著,就是重新的犯罪事實認定,由「走私毒品未遂」認定為了販毒220公斤,且是主犯。按照刑法規定,走私冰毒50克就夠死刑了,220公斤可以判其4400次死刑。

加拿大人不是說自己是法治國家嗎?中國也是法治國家,之前對加拿大籍毒販的犯罪事實認定存在問題,於是又重審把判15年改成了死刑。這就是此案背後的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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