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5 13:39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即時報導
監察院今天上午以7比4通過,對現任台大校長的國發會前主委管中閔彈劾。不過由於監院尚未正式發出新聞稿,相關消息都來自與會監委對外透露。依據媒體目前報導的資訊,管中閔被彈劾事由是因在國發會主委任內替雜誌不具名撰寫專欄賺取稿費,因此即使移送公懲會,也是對「管主委」懲處。但國發會主委是政務官,只有申誡與免職兩項處分,但後者極少用到,因此一般而言,對政務官的彈劾,象徵意義大於實質。而管中閔去年當選台大校長,是在被彈劾行為發生之後,彼此之間沒有延續性,因此應該不受影響。
監察院對管中閔案的調查共有三起,先前兩起已經結案,分別對教育部、台大提出糾正。如今最後才結案的案件,是由王幼玲與蔡崇義進行調查,當初立案時的事由,是要調查公職人員在大陸兼職的狀況;不過由目前媒體披露的資訊看來,最後認定管中閔應予彈劾的原因,並非在大陸兼職,而是替國內媒體撰寫不具名專欄,賺取稿費。
監察院今天上午以7比4通過,對現任台大校長的國發會前主委管中閔彈劾。 報系資料照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