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滿月宴收的三萬禮金不見了,我拿出手機準備報警,全家慌了神

@ 2019-01-10

男人婚前和婚後大都是不一樣的,以前母親和我說時我都不相信,哪有一棒子打死所有人的。可不幸的是我偏偏遇到了這樣的男人。

我和李旭是通過別人介紹認識的,那個時候大家都很拘謹,除了問一下對方的一些事情也很少談到家庭方面。後來通過慢慢的相處才漸漸熟絡起來。兩個人在一起相處出差不多快兩年,李旭家裡開始催著我們結婚。

其實我那是跟李旭在一起,也就是各自過自己的。我們好像脫離了時代的遺孤,跟不上這個時代的開放和他的快節奏。我們交往的過程中也沒有試著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所以在家庭和個人生活習慣方面,我們對彼此的了解少之又少。

然後慢慢就到了要結婚的年齡,其實說來結婚這件事還是我先提的。我和李旭一般大,認識那年我倆都是27歲,算是說兩個人戀愛了兩年。這也是馬上到了奔三的時候,兩邊的家庭都催的緊了。

有次晚上我下班李旭到公司來接我,一起出去吃飯。快要吃完時,我說:「咱們在一起也這麼久了,要不現在考慮結婚吧。」

李旭說:「好。」就這樣,我們的婚期就這樣定了下來。沒有所謂的求婚,也沒有什麼儀式感,甚至都沒有雙方父母先見過面什麼的。

我們辦了一場不算小型的婚禮,必將兩邊都算是一個大家族,親人什麼的都比較多。婚禮上,是我第三次見到我的公公婆婆,因為之前我很李旭都很少到對方家裡去做客,相比之下他還好一些。

結婚後,我們兩個打算自己在外面住。兩邊家長幫我們服了新房子的首付,有我和李旭兩個人每個月換房子剩下的貸款。

婚後我時常去婆婆家裡看望,畢竟現在作為一種身份自己也理應做好自己兒媳婦的角色。婆婆一家對我還可以,沒有那麼明顯的所謂的婆媳矛盾,當然,對我也不算親昵。

結婚後的第二年,我懷孕了。懷孕後的我好像開始備受重視,從檢查出結果開始,李旭就看是不讓我再去工作,婆婆也搬來家裡說要照顧我。這倒讓我有些受寵若驚。後來孩子出生是一個大胖兒子,去家人都開心的不得了。

還在滿月時婆婆一家商量著辦一個滿月宴,在宴會上,我母親也就是孩子的外婆給孩子報了一個兩千塊起的大紅包。我記得那天單單收禮金就收了有三萬多塊錢,可因為忙了以前太累我也就沒再細看。可當第二第三天我緩過勁來去清點禮金時,才發現這錢一分都沒有了。

我驚嚇得不得了,拿起手機就要報警,可當我將這件事說出來,看看他們的態度時,才發覺他們是多們的慌亂,而他們的慌亂似乎不是因為錢沒了,反倒是因為我要報警。

後來在我的強行要求下,他們說出了根本緣由,那個錢原來都拿給小叔子為了給他當訂婚時給女方家裡的一點心意。

其實他們放在明面上跟我說這件事不見得我拒絕,可他們這種背地裡的操作真的是讓我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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