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鄭娜,是一個農村人,我家裡條件不是很富裕,所以從小就生活在缺衣少食的環境中,就連過年的衣服都是學校的紅色校服。為此我給自己下定決定,長大後絕對不能過這種沒錢的生活。
初中畢業後我就進城打工了,雖然一個人生活很苦,但我還是堅持下來了,我一定要擺脫自己貧窮的基因。在24歲的時候,爸媽幫我在村裡找一個男朋友,由於我自己手裡是有點錢的,所以我也開始挑條件,不過老公家裡雖然窮,但是他個人很上進,這讓我改觀不少。
在相處了一年後,我決定結婚。婚後我們兩人還是兩條線但是殊途同歸,為了共同的生活目標前進。不過這件事被小叔子結婚給打亂了。老公有骨氣,願意為生活奔波吃苦,但是不代表其他人願意。小叔子就是被全家寵大的,對生活沒有什麼規劃的這麼一個人。
女方要十萬的彩禮,他一分也拿不出,只能來找我們借,我千叮嚀萬囑咐告訴老公一定要寫好借條,老公也答應了。我也就在沒有檢查,因為這必畢竟是十萬塊錢,我相信老公不會那麼不當回事的。
沒想到三年後,老公病危,得了血癌,已經花了很多錢了,可是不見起色,醫生也說還是準備好後事吧。我不甘心,拿著借條去找小叔子要錢, 但是到了小叔子家的時候,我打開借條一看蒙了。
借條上寫的是「有錢了再還」什麼意思?有錢了在還,那要是沒錢呢?可以一輩子不還嗎?我蒙了,不知道應該說些什麼比較好,但還是不死心,讓小叔子還錢,他拿出兩萬跟我說,這是全部家當。
我訕訕的笑了,拿著這兩萬出了門,以後老公要真的去世了,這八萬塊錢也算是打了水漂,看來在老公心裡兄弟情還是很重要的。我心裡很難受,畢竟這八萬里也有我的一部分,大家說我一應該怎麼辦,就這樣看著小叔子的良心來還錢嗎?還是有其他的辦法?大家幫我出出主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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