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正! 明年起 貼全黑隔熱膜 車主需向交部繳費

@ 2018-12-28

(吉隆坡10日訊)2018年陸路交通(修正)法案規定,交通部長有權對申請貼全黑隔熱膜的車主徵收一筆費用,至於貼一般隔熱膜的車主則不用付任何費用。

陸兆福於周一(10日)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指出,以往申請貼全黑隔熱膜的車主只需得到交通部長批准,即可為轎車貼上全黑隔熱膜,無需另外繳付一筆費用。

他說,根據交通部規定,轎車貼全黑隔熱膜每次有效期限為3年,在這新法案下,那些之前已獲得批准但期限未到的車主無需額外繳付貼全黑隔熱膜費用,唯待申請到期需更新時就需付費。

陸兆福(左起)和交通部副部長拿督卡馬魯丁召開記者會。

他補充,交通部最快於2019年1月公布有關收費詳情。

一旦陸路交通(修正)法案通過,轎車擋風玻璃隔熱膜透光度(VLT)少過70%、前左側車鏡隔熱膜透光度少過50%、副駕駛座位和后座車鏡隔熱膜透光度少過30%的車主,皆需向交通部申請貼全黑隔熱膜和繳付一筆費用。

唯部長早前也強調,那些已獲得批准貼全黑隔熱膜但限制期限未到的車主無需給錢,但期限一到需更新時就需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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