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很小的時候,母親嫌父親窮,跟著人家跑了。之後,父親獨自帶大我,再也沒有找過人。倒不是他不想,實在是沒錢,憑他那點工資,養活我們父子倆都難。
父親在一家工廠做普工,每月拿著三四千的工資。他自己呢,吸菸喝酒嚼檳榔,偶爾下班還會和人打下麻將,自然存不下錢。
有時想想,這麼糟糕的父親,要我是母親也會跑吧。所以我並不恨母親的離開,唯一恨的就是她為什麼要生下我,讓我來這世上受苦。
自母親走後,父親更加頹廢,脾氣也越發暴躁,經常無緣無故就打罵我。
讀完初中,我就輟學出去打工了,本以為這樣可以改變自己的命運,可我錯了,父親拖累了我,讓我連翻身都是奢侈。
因為常年吸菸酗酒,才四十歲出頭的父親就檢查出了癌症,雖然他不是一個好爸爸,讓我見死不救也不可能。我找親戚朋友們借了不少的錢,都砸到了醫院,還賣掉了自家的樓房,可還是沒能救回他。在我二十歲那一年,他永遠地離開了我。
之後的幾年,我都在外打工賺錢還債。我不知道自己活著有什麼意義,好像賺錢是我唯一的目標。我不敢想愛情,覺得那些就不是我這樣的人能奢望的。可沒想到,在我二十四歲那一年,有人給我介紹了老婆。那時我已經還清了債務,正處於迷茫期,不知道下一步的路要怎麼走。這對於我來說,也是一條明路。
老婆是獨生女,她比我還大兩歲,他們家的條件一般,她的父母一直想找個上門女婿,就這樣耽誤了她的婚姻大事。有人覺得我很合適,沒有家庭的拖累,又沒有房子,娶她正合適,就推薦給了我。
就我這條件哪敢嫌棄她,只要她肯點頭,我就該偷著笑了,管它是不是上門女婿。沒想到老婆還真看上了我,她說我很勤快又老實,正是她最看重的。
岳父母也沒多說什麼,接納了我,為我們倆辦了酒席。就這樣,我住進了老婆的家裏,一下子有了許多的家人,也享受到了家庭的溫暖。
只是,我和老婆才結婚一個月,岳母就收了我的工資卡,說要交給她來保管。我知道上門女婿的悲哀,也不敢反駁,乖乖把卡給了她。反正我每天在家吃飯,也不吸菸什麼的,開銷並不大,卡放哪都無所謂。
三年後,同事給我介紹了一個樓盤,讓我趁著房價便宜趕緊搶一套。
我每月工資有五千,存了三年,也應該有一二十萬,勉強可以付個首付。於是我就把想買房的事和岳母她們商量了一下,本以為需要些力氣才能說服,可她們竟然一致同意,讓我有想法就去做。話雖如此,岳母卻並沒有立刻把我的銀行卡還給我,讓我糾結不已,不知要怎麼開口和她要。
結果第二天,不等我主動找岳母,她就把卡還給我了,還對我說:"要卡里的錢不夠,儘管和我們開口,知道嗎?"
我覺得岳母的話說的有些奇怪,可又不知道哪裏怪。等到去銀行查餘額時,我才明白,原來岳母在我的卡里又充了些錢,現在裏面整整有二十萬。
再想到岳母對我說的話,以及他們這三年來對我好,我一下紅了眼。有這麼好的岳母,真的是我的福氣。以後我要把她和岳父當成親生父母來照顧,即便買了房子,我也會讓他們一起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