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代表警方和政府的總檢察署,最終能否撤銷巫統向警方索回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住家等地方搜獲的1億1670萬令吉現款訴訟,預計明年2月11日會有答案。
巫統的代表律師拿督哈里哈蘭說,高庭法官拿督聶哈斯末原訂在今天聆審巫統要求全國警察商業罪案調查總監拿督斯里阿馬星,提供警方在搜查納吉住家的所有充公物件名單申請;惟隨著總檢察署入稟要求撤銷此訴訟後,法官決定優先審理總檢察署的申請。他說,法官認為,預先聆審總檢察署要求撤銷訴訟的申請較明確,因為一旦高庭批準總檢察署的申請,其它的申請就再也沒必要審理。總檢察署是在10月29日入稟高庭,基於巫統沒法律地位興訟,及警方調查尚在進行中,而要求高庭撤銷巫統的訴訟。總檢察署主張,警方在吉隆坡柏威年豪華公寓搜查是依據合法搜查令,也是整個調查行動的一部分,不能被帶上法庭接受挑戰。巫統是於9月20日通過執行秘書拿督斯里阿都勞勿夫入稟高庭,莫哈末沙基里阿里芬、拉惹哥巴、阿馬星、全國總警長丹斯里弗茲和政府則被列為第一至第五答辯人。除向警方索回1億1670萬令吉現款外,巫統在訴訟中也要求警方與政府公開一切所充公的物品名單,並宣判警方在5月17日所展開的搜查和充公行動屬違法。警方是以調查一馬發展公司弊案為名,搜查多個與納吉有關的單位,扣押財物至少11億令吉,包括1億1670萬令吉現款。巫統在訴狀中強調,這筆現款是巫統用作應付全國大選的「基金」,根據巫統傳統,巫統主席獲賦予權力為巫統尋找和管理基金,並以巫統信託人方式持有相關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