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生病要求女婿出一半住院費,女婿回敬丈母娘的話讓人佩服!

@ 2018-11-18

父母生病,子女出錢治病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如果丈母娘生病住院了,讓兒子和女婿各承擔一半的住院費用,作為女婿的,到底應不應該出這個錢呢?

從倫理道德上來說,確實應該出這個錢,畢竟丈母娘也是媽,作為女婿的一樣有贍養她的義務,如果丈母娘家是獨生女兒,想必這件事就沒有這麼複雜了。但是如果家裡有一個兒子,並且兒子繼承了全部財產,卻讓女婿承擔一半的贍養職責,這種情況之下,女婿如果不願意出這筆錢,似乎也是情理之中了。

1、丈母娘住院了

張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讓他糟心的事情:丈母娘生病住院了。人到了一定的年紀之後,生病住院就變得比較頻繁了。雖然之前丈母娘也有過兩次住院的情況,但都是比較小的問題,每次都是住個六七天就出院了,住院費什麼的報銷完也沒有花多少錢。

那兩次丈母娘住院,張先生每次去看望的時候都包了一個兩千塊錢的紅包給丈母娘,表示慰問。但是這一次情況就有點不一樣了,丈母娘因為良性腫瘤住院做切除手術,前後一共花了八萬塊錢,報銷完自費還要花將近五萬塊錢。

在丈母娘住院期間,張先生還是像往常一樣包了一個兩千塊錢的紅包去醫院看望了她,還給她買了鮮花和營養品,一共加起來花了將近三千塊錢。

手術之後,張先生又去看望了一次,第二次沒有拿錢,只是買了水果和牛奶。然而讓張先生萬萬沒想到的是,丈母娘出院後,告訴他讓他和小舅子一起承擔這次的住院費用,他要承擔大概兩萬五千塊錢左右。

2、矛盾的根源

張先生的老婆表示這筆錢他們應該出,雖然自己已經出嫁了,但是媽永遠都是媽,這是無法改變的,自己的母親生病了,作為女兒的理應承擔治療費用。

然而張先生卻表示,這筆錢他不想拿,他當時就回敬丈母娘:」首先,在結婚的時候,已經給拿了18萬塊錢彩禮了,其次,老婆還有一個弟弟,你家的兩套房子和其他財產都是由弟弟繼承,那麼作為財產的繼承人,當然應該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基於這兩點,張先生明確表示拒絕支付這筆住院費用。

為了這件事,張先生和老婆大吵了一架,到現在兩個人還在冷戰之中。

3、孝心和義務的區別

其實在這件事當中,張先生和他老婆的想法都沒有錯,只不過兩個人的出發點不一樣,張先生是從權責對等的角度出發,認為小舅子既然繼承了丈母娘的全部財產,就應該履行贍養義務,住院費應該有小舅子一個人出。但是張先生老婆認為自己作為女人,也應該孝順自己的父母。

清官難斷家務事,但是就這件事來看,張先生的想法並非沒有道理,但是為了家庭關係和諧,在經濟情況許可的情況下,張先生可以適當承擔一些住院費用。如果家裡經濟情況有限,也大可以和小舅子就這件事好好溝通一下。千萬不能以為小事情影響了家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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