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趙順,今年58,女兒25歲,到了該嫁人的年紀,說實話我很捨不得,因為我有女兒的時候已經三十多歲了,當時幸福的不要不要的,覺得就像是老天爺給了我最好的禮物,她就像是個小天使一樣的降臨在家庭里。
小時候我很寵女兒的,我對她的陪伴很多,甚至比媽媽多,剛生下來還是個小不點的時候,為了能讓老婆休息好,我都是抱著哄女兒入睡,到後來哄女兒睡覺,給她唱兒歌,講故事,給她喂飯都成了我的任務,我也是任勞任怨,覺得她就是我的小公主,我不寵她誰寵呢?
看著她一點點長大,就開始擔憂她哪天會被哪個傻小子給搶跑了,我寵了她二十多年了,豈能是你輕易就能帶走的呢!不說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對我女兒必須要好,應該是僅次於我一點點的那種疼愛。她讀書的時候我要求她不可以談戀愛,那時我接送她上學放學,所以一切盡在我的掌握之中。
有人追她,給她寫情書,送她小禮物這些我都知道,其實不讓她過早的戀愛一個是怕她影響學習,二是也有我自己的小私心,我很怕她離開我,嫁到別人家裡,她受委屈了我也沒辦法保護她。可是她現在25歲了,再攔著我就是在阻擋女兒追求幸福的腳步了,我希望他幸福,她帶回來的女婿,只要她喜歡,她愛,我沒有去過多的干涉,他們要結婚了,我的女兒必須要幸福。
嫁過去之後我不能讓她受欺負,我陪嫁20萬!看了女婿在婚禮上的表現我反悔了,當天很冷,婚禮儀式的場地又選在室外,場景很浪漫,可我的女兒為了美穿著露肩的婚紗,他卻穿著很嚴實,我知道是為了好看,女兒在那凍的發抖,他連過去幫她捂手都做不到。
更別說給她送杯熱茶了,就在一旁逍遙自在,走紅毯的時候女兒裙子長,怕被絆倒要手提,他只管自己風度翩翩,卻不顧及女兒。女婿敬茶的時候喊我,爸!聲音雖說響亮,可是我一分錢不給了!
難道我做的過分嗎你們說?小細節就可以看出一個人的人品,一個愛你的人是點滴小事中體現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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